返回

第四十七章:素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四十七章:素素 (第2/3页)

有的意识完全吞噬。

    “消失,给我消失!”孟凡十指死死的抠进肉中,大喝一声。

    ‘嘭’

    一声轻微的爆破声,父母的身体陡然爆炸开来,化作点点荧光,霎时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于此同时,家中的所有摆设,包括老房子本身在内,一点一点崩塌消失。这熟悉的空间如同斑驳的黑白照片一样,被慢慢撕碎,消失不见。

    “我不想你们,永远,永远都不会想你们。”孟凡双膝跪地,痛苦的抱着自己的头,泪流满面。

    “孟凡哥哥,我们去玩儿吧。”突然,孟凡耳边传来一个充满稚气的女声,清脆悦耳,十分动听。

    孟凡的心却猛的一颤。

    抬起头,一个小女孩映入眼帘,一身灰底白格的小连衣裙,有些破旧,却十分干净,红彤彤的小脸,粉嫩的小手,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十分可爱。

    “素素?”孟凡怔怔的看着这个小女孩儿,一阵莫名的心痛。

    李殷素,孟凡进入孤儿院遇到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

    父母离婚,将孟凡抛弃,甚至联合起来将孟凡塞进了孤儿院,那一年,孟凡只有十一岁。

    在进孤儿院的第一天的夜晚,孟凡就受到了其他孤儿的暴打,在他们看来,孟凡有父母,是另类。

    凄凉的夜晚,凄惨的境遇,没有亲人,没有朋友。

    在那个时候,素素的出现如同黑夜之中的一道曙光。她递给满身是伤的孟凡一杯水,天真的说:“小哥哥,不要害怕,喝点水吧。”

    “小哥哥,不要害怕,喝点水吧。”

    这句话,孟凡永远都记得,时常萦绕在孟凡的脑海中和梦境里。

    而那杯水,也成为了孟凡记忆中最甘甜、最香醇的琼脂佳酿。

    从那天起,两个人就成了好朋友,一起吃饭,一起玩耍,形影不离。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从大城市里来了一对丧子的夫妇,从孤儿中选了一个孩子领养,那个孩子,就是素素。

    那一年,孟凡十二岁,李殷素十岁。

    从那年开始,孟凡再也没见过素素,没想到,会在这样一个不真实的场景再次见到她。

    “孟凡哥哥,我们去吃冰棍好不好?”素素牵起孟凡的手,天真的说,“今天院长给了我这周的零用钱呢。”

    说着,她张开小手,在她的手心,静静的躺着一个五角钱的硬币,那就是她这周的零花钱。

    在孤儿院里,每一个孤儿都要帮院长赚外快,或是糊纸盒,或是在小饰品上镶珠子,而院长会根据这些孤儿的表现,每周给他们一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