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伤筋动骨 (第2/3页)
就是花钱消灾的事儿。
而这个具体的数字,崔建兴打算拿出66万。
先赔付林北修车钱,450万,完了再额外给林北66万。
这么算起来,总共就是五百多万。
伤筋动骨,这次是真的伤筋动骨了。
不但手头所有可用资金全都掏出来,还得把两部车卖掉,还是不够,多半得找人借点钱。
而这么大笔金额的借钱……
且不说不容易借到,即便是借到了,也得付出一些额外的代价。
最小的代价,就是得付点利息。
毕竟他这借钱可不是三五千,三五万的借,而是几十万几十万的借。
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真要是给崔建兴借这笔钱,那对方至少也要收点利息。
如果只是收利息的话,其实也还好。
怕就怕……
对方不要利息。
因为不要利息,就代表着,对方有更大的目标。
比如,低价签个单子。
又比如,让崔建兴欠个大人情,后续有事儿找他的时候,他也不好拒绝。
总之呢。
其实崔建兴是希望对方要利息的。
借一百万,还个一百二,一百三,都可以。
怕就怕不要利息,要更多。
可崔建兴偏偏还没办法。
只能妥协。
……
“崔先生,我从派出所得到消息,曹女士已经被移交到看守所了。”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在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探视。”
“但曹女士是刑事拘留,这个家属是不能探视的。”
“因为这说明案子处于侦查阶段,要防止串供等情况。”
张伟向着崔建兴说道:“不过,我是曹女士的辩护人,我是可以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的。”
“崔先生你有什么要嘱咐的吗?或者,有没有什么话,要带给曹女士。”
张伟准备去看守所见一见曹艳丽。
不管崔建兴这边对这个案子是个什么样的态度,但至少张伟作为辩护人,总还是要跟当事人当面沟通的。
而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治安行政、司法拘留,家属可以探视,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
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允许见任何人。
也就是说,
这个时候,只有张伟这个代理人,可以去看守所会见曹艳丽。
其他人,都不行。
崔建兴自然也不行。
所以张伟才想着,问问他有没有什么话要代为传达,或者有没有什么事情要借张伟的口嘱托一下的。
但崔建兴现在,一门心思在想着凑钱的事儿。
根本没心思想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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