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55章 你管这叫言论自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255章 你管这叫言论自由? (第3/3页)

击楼上这一件事,就不是一般人能干得出来的。

    换做其他人,如果被楼上噪音骚扰了,顶多顶多能做的最激烈的反击,也不过是买震楼器,或者骨传导音响之类的东西,在自己家里跟楼上进行对抗。

    但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天然劣势,这么做,输多赢少。

    而且在反击楼上的时候,自己家里也必然会承受自己制造的噪音。

    因此只能算是被逼无奈之下的选择。

    绝对算不上高明之举。

    可这次的事件当中,楼下可不光是在自己家里反击楼上。

    竟然,还将楼上的隔壁,以及楼上的楼上,都租了下来。

    从三个方向,同时向楼上发起噪音攻势。

    这绝对不是1+1+1=3的效果。

    而是1+1+1>>3!

    能想到这种法子,并且还真的付诸行动,这绝对不是一般人。

    原本张伟还挺诧异,竟然有人能做到这一步。

    现在一看,

    原来是林北啊。

    那就合理了。

    这确实符合林北的行事作风。

    这一家子,招惹谁不好,偏偏招惹林北……

    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找死!

    ……

    就在张伟内心思绪闪烁的时候,老李沉声开口了:“言论自由,不代表就可以在网络上胡乱说话。”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络上乱说话,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老李背着手,凝目注视着杜美兰,声音低沉道:“本来你们三个拍视频颠倒黑白,煽动是非,造谣传谣,就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不过看在你们并未透露具体的身份信息,所以倒也算不上性质特别严重。”

    “可你竟然在评论区里,公然曝光对方的身份信息,导致对方遭受到网暴,这就涉嫌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这是刑事犯罪!”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老李摇了摇头,拿看待智障一般的眼神看着杜美兰,“你还觉得你做对了?你觉得这叫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时代的进步,是社会的发展。

    但言论自由绝对不能等同于,可以毫无顾忌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以不顾后果地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触犯法律红线,那就不叫言论自由。

    那特么叫傻逼作死。

    显然,杜美兰就是这样的傻逼。

    大傻逼!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