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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正当防卫!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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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7章 正当防卫!不予立案! (第2/3页)

接认定正当防卫,而不予立案,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会以故意伤害或者互殴之类的先立案,然后移交到检察院。

    只要案子到了检察院手里,那最后如何定性,就看后面的了。

    公安机关也就没有责任。

    咳咳!

    这种事情,懂的都懂。

    既然一件工作有后面的程序流程进行审核,那我为什么要在前面吃力不讨好呢?

    对吧?

    所以啊,立案,就是个万金油的选择。

    肯定不会出错。

    我立案了,最后不也还有检察院和法院这两道程序?

    最后如何定性,不是还得看法院定夺?

    即便是错判了或者怎么样,也不是公安机关的责任。

    可反过来,如果说公安机关定性为正当防卫,不予立案,那么伤者及其家属,肯定不乐意啊,不接受啊,那就得闹啊。

    你看,这麻烦不就来了吗?

    所以啊......

    大多数时候都会采取最稳妥容错率最高的做法,于是乎,所谓的“和稀泥式执法”这不就出现了?

    这个会议室里,就有人提出这种做法。

    既然三方都说服不了对方,那就折中。

    先立案,把人带回来。

    这样一来,至少能让伤者那边不再闹。

    能安抚伤者。

    至于说最后定性是故意伤害、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那就看后续检察院和法院去定夺呗。

    还有两道程序,难道还能冤枉了谁?

    这个说法一出,立刻就有不少人点头同意。

    倒是没毛病。

    如果真的是正当防卫,那检察院审查之后完全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又或者,到了法院之后,法院也能判决无罪嘛。

    没毛病!

    不过老李却旗帜鲜明地反对了。

    “我不同意!”

    老李猛地一拍桌子,霍然起身。

    “立案?为什么立案?凭什么立案!”

    老李表情严肃,话语铿锵。

    “执法记录仪视频拍得非常清楚,而且我出了现场之后,还询问了目击证人。”

    “可以确定,当时是周鹏拿着一把链锁,往林北脑袋上打,而且还大喊着‘干.死.你’这种明显具有威胁、恐吓意味的话。”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周鹏当时的动作。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林北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他出于自保,进行了躲闪和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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