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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正当防卫!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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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7章 正当防卫!不予立案! (第1/3页)

    杭城......

    康华街道派出所。

    会议室内。

    此刻,派出所内的骨干、高层几乎全都在场,他们或正襟危坐,或微微前倾,神色凝重。

    主持会议的是所长王彦森。

    他眉头紧锁,目光深邃地扫视着在座的每一个人。

    而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研究讨论林北伤人案应该如何定性。

    毕竟伤者(周鹏)的伤势还是比较严重的,甚至已经达到故意伤害案的刑事标准。

    如何定性,非常重要。

    ......

    “各位,这就是案发当时交警吴云波的执法记录仪画面。”

    老李指着投影仪画面介绍了一下。

    与会众人都全神贯注地看着视频,会议室里一片寂静,只有投影仪运转时发出的轻微嗡嗡声。

    很快,视频播放结束,那短暂却又惊心动魄的画面仿佛仍在众人眼前不断回放。

    王彦森微微挺直身子,开口道:“都说说吧,什么意见。”

    声音在寂静的会议室里回荡,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威严。

    众人各抒己见,一时间,会议室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讨论声。

    而最关键的争议点就在于——林北的行为究竟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

    有人认为林北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毕竟他直接造成周鹏身受轻伤,而轻伤,就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刑标准。

    也有人认为林北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理由就在于,根据执法记录仪的画面可以清晰地看到,林北并不是主动攻击周鹏,也不是事后报复,而是在周鹏意图对他进行伤害的时候,进行防守反击,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应该以故意伤害案来立案。

    还有人觉得,林北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故意伤害,但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应该是防卫过当,还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持有这三种观点的人,各抒己见,争论不休。

    一时之间,很难达成共识。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并不是因为警察们对正当防卫的判定和认知有问题。

    最主要是因为......

    甩锅!

    没错就是甩锅。

    一般来说,发生刑事案件之后,公检法三家都可以进行定性,也都可以认定正当防卫。

    可是在实务中,“公”和“检”却很少会做这个,基本都会到了最后的法院进行定夺。

    换言之,

    即便是非常明显的正当防卫,可公安机关也很少很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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