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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跛脚老头 (第1/3页)
.沈昭月提着那份礼物,挤上了一趟出城的汽车。车子摇摇晃晃,把她带到最后一站。
车停下了,沈昭月透过车窗子,看到外面是大片的棉花田,八月的热辣,让棉田绽得白花花一片。但此时正午,日头正辣,这会儿已经没人在田里摘棉花。
沈昭月收回目光,嘴甜问售票员道:“同志姐姐,这里是幸福大队吗?”
售票员四十来岁,穿个花衬衣,剪个齐耳短发,脸上其实已经挺出年纪了。可听见沈昭月这么叫她,她本来有些累到不耐烦的表情,顿时热情起来。
“就是幸福大队。你下车瞧那树上挂的路牌就是。你沿大路往东边走就到了啊。”
沈昭月下车,果然在路边一棵歪脖子大柳树上,看到幸福大队的路牌,用铁丝穿起来,挂在那。
她照着东路一直走,顺着道路拐了个弯,就看到了一片开阔的地方,房子错落。
幸福大队到了,她要去见一个住牛棚的跛脚老头。
而为什么要见他……
是因为原书里,写了一个关于原主的悬念。
原主受第二任丈夫拖累被批斗,三天两头被拉出来游街,胸口挂着大大反派的牌子,接受人身辱骂,甚至挨打。
哪怕她才生产完,奶着孩子也不能避免。她终于受不了这种日子,也是一个这样热的八月,抱着孩子跳水死了。
浮上来的时候,大人小孩都泡肿了。没有人给她们收尸。
是一个跛腿的老头,在河边林子里给挖坑收了尸。
老头埋的时候说了句话,说——“命啊,你还不如你妈,早知道,就让你死在你妈肚子里。我不该救你。”
行文一转。
直接写,两天后,盐城远郊外,幸福大队的牛棚里死了一个跛脚的老头,没有人在意,草草埋了。
这是全书里唯一提及到原主身世的地方。
作者留了这个悬念,到番外里也没填。大概是个小配角,即便有悲情的色彩,也是不值一提的吧。
沈昭月隐隐觉得,这里头有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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