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辉光级武器 (第2/3页)
卢卡斯想起了小时候,来村庄里住过一个春天的吟游诗人,那个长耳朵的男性精灵因为喜欢只在冰原春天盛开的塔尼亚百合,在村子里借住了一小段时间。
精灵用诗句般的话语,向幼时的卢卡斯诉说那些让人神往的冒险故事。
卢卡斯最爱听的,就是有关冒险者寻宝的故事。
卢卡斯在听那些寻宝故事时,眼睛总是发着光亮,他十六岁去外闯荡时,总是在夜里做梦,梦到他闯过了凶险的迷宫遗迹,在迷宫深处找到了一把等待他千年的宝剑。
他举起剑来,然后光芒闪烁,冲破了天空,他成了宝剑命中注定的主人,斩杀邪龙,驱逐恶徒,吟游诗人传颂他的事迹。
梦里他英勇无双,可惜醒来的时候,只发现嘴角流出的口水,沾湿了衣服。
混了十七年,他也仅仅只买得起一把优良级塔尼亚军枪罢了。
不算是大众货色,但也仅仅是因为锻造时,掺杂了少许的龙血矿,才被评为优良级,其本身并不具备任何额外属性,最大的优点是耐用。
相当耐用,老伙计跟着他混了快十年了,中间修补过几次枪身,但枪尖依然坚挺如初,倒是他,从一个年轻小伙,长成胡子拉碴的大叔了,不复当年勇。
说起来,那个维京海盗首领的佩剑,应该就是一把真正的辉光级武器。
辉光级武器,起步售价就是一百枚金币,穷人只能望而生叹。
卢卡斯心想,他这辈子,恐怕也不会拥有一把辉光级武器了。
他认清了现实,他不是那些冒险故事里的主角,连配角都算不上,充其量是个背景板,负责在主角们进入冒险者工会接任务时,站在旁边当风景。
像这位流浪骑士一样,还有那天悄悄拯救了村庄的人物,才是主角吧。
卢卡斯忽然好奇了起来,那个正在擦拭剑身的骑士,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过往呢?
他意识到脑海里出现这个想法的时候,无奈地笑了笑。
都三十三岁了,老毛病还是改不了。
但这就是他吧,要不是那些无法抑制的好奇心,他也不会去外面当一个冒险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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