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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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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2章 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第3/3页)

若是重罪,可向长安的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法院也觉得没问题,就可以提交皇帝,可以称之为终审判决。

    皇帝这里给予执行权,一个案件彻底落幕。

    若是事后发现,出现了冤假错案,立即启动无限追责制度。

    追责的同时,该当事人的亲朋,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虽然人命国家赔偿不出来,但国家可以赔偿因为这条人命,而造成的各种损失。

    官员有错,无限追责。

    皇帝有错,那就是大唐之错,是国家的错,国家应该承认错误并给予补偿。

    最大限度,斩断官官相护!

    法要有温度,国也要有温度!

    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包庇错误,诸卿可曾明了?”

    哪怕是在目前,涉及到死刑一类的重刑犯罪,都是皇帝下旨才能执行的。

    但在实际的执行之中,皇帝不可能每个罪犯都去见一面,往往都是既然大家都觉得没问题,那皇帝盖个章就好了。

    但也因此造成,一些真正有盘根错节势力的,很容易找到替罪羊。

    在李承乾这里,可就行不通了。

    要是他们能把他都给骗了,那李承乾真该反省一下,他是不是太过自傲了。

    “哦,对了!”

    就在百官还在思索这个全新制度的时候,李承乾又说道:“无论大的案子还是小的案子,只要涉及到判刑的案子。

    到时候,在法院判刑的时候,都必须是公开判。

    任何百姓,都可以前去旁听。

    若是百姓觉得判得不对,为官者就要好好想想,为何百姓觉得不对!

    是不是律法本身,在百姓的认知之中就不对。

    再或者,某个罪犯,百姓却觉得他是个好人,不可能犯下某种罪。

    那就得二次调查补充证据,证明确实是该罪犯犯的罪。

    换句话说,百姓就是监督者。

    在这一类的事情上,必须做到不惧全民监督。

    诸位爱卿,朕可有哪里说错什么?

    新的制度框架,朕这里已经作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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