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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政策推行,惩治匪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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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0章 政策推行,惩治匪患 (第1/3页)

    不出所料,当建孤儿院,禁止童养媳童养夫,禁止民间私自抱养,还有商税阶梯式收税的制度,从报纸上曝光出去之后,瞬间引发了轰动性的讨论。

    百姓更关注孤儿院,商人和世家大族更关注阶梯式收税。

    首先来说孤儿院,按照报纸上的说法,只要自己不想养,都可以送到孤儿院去养。

    但有一个条件,只要送了就是独立户口,不存在养大了又认回去的说法。

    这一类的孩子长大之后,需要拿三年的收入来偿还孤儿院养育的费用。

    在民间,本多有杀童的风俗。

    一些是确实没办法,养不活又送不走。

    一些是纯属重男轻女,不想养所谓的赔钱货。

    也不是谁都没那么没心没肺,真以为他们溺死自己的孩子没有心理负担?

    有了这个孤儿院的存在,就可以想生就生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平民而言,避孕有点不太现实,所以意外怀孕比比皆是。

    往日只能小心再小心,现在却可以随便‘乱来’了。

    所以,随着消息越流传越广,每个地方的百姓,都非常关注孤儿院的建立。

    这就导致地方官员不敢阳奉阴违,只能建。

    反正可以跟国库报账,也不用他们开工资什么的。

    关于禁止童养夫童养媳,要领养必须去孤儿院正规领养,并且还只能当做孩子对待,长大也不能和家里人结婚。

    这一点,就让百姓不舒服了。

    不是为了跟家里人结婚,干嘛要搞童养夫童养媳?

    从经济上来说,这可是为了省钱!

    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就不存在和离的说法。

    对那些生不出孩子而想要收养孩子的来说,有一个正规的途径,倒是也更加欣喜。

    百姓发言权终究不高,你不想养可以不领养,又不像收人头税一样,强行加在你脑袋上。

    终究也只是茶余饭后,有些人不爽罢了。

    随之传出去的,就是关于拐卖的新律法。

    有正规途径,还去拐卖或者是买卖,被逮到就是死,而且是买卖双方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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