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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要就给,给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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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4章 要就给,给就要 (第2/3页)

的八寸,也就等于丈八了。

    不过,枪头秦起用的还是直枪头,因为打造这杆长枪的主要目的,还是用于马上刺击。

    若是步战长枪,其枪杆还是用木质更好,这玩意儿可不是一味堆铁就好的。

    马战长枪,秦起或许还会有冲锋刺击的需求,若用木杆,搞不好就容易成一次性的。

    “不错不错!”

    可能是陨铁打造的缘故,入手之后,秦起总感觉这一柄枪比正常还要稍沉一些。

    平地使起来,一般还不习惯,但是若在马上,那可就如鱼得水了。

    都说古代力能扛鼎的奇人异士很多,三国里面对于各种武将的描述,也都不免提及其力气有多大。

    但是根据秦起穿过来过来的经验,真正遇到的力士,也就两个。

    一个是屠刚,这家伙确实天赋异禀。

    之前在山寨的时候,这家伙用的还是大斧头。

    来了秦起这里,又解锁了钢铁工艺之后,秦起就让王大锤给他打了两只钢锤。

    这个锤,可不是金瓜锤那种,而是更像近现代的工具锤。

    一头为钝,一头为锐,如同镐子。

    或许,称之为锤镐更为合适。

    两只锤镐长都有一米多,纯钢打造,头部增大。

    每一只的重量,都有一百六十斤。

    这个重量,给屠刚使刚好。

    两个锤子尾部还能通过旋拧卡扣,拼接起来,当杖使用。

    这玩意在屠刚手上,那妥妥的就是重甲兵杀手。

    再厚实的铁甲,在尖镐之下,一击也能透心凉。

    再强的头盔,在钝头之下,一下也能把脑浆子震匀。

    不过,眼下屠刚还没有机会上战场试验。

    因为,秦起让他每天在敲石块。

    整个新河县用来打地基和铺路的碎石,有七成都是他提供的。

    除了屠刚,还有一个与之不相上下的,那就是豆饭。

    只是豆饭傻乎乎的,空有一身力气却无法使用。

    最多也就那一根长矛当棍子耍耍了。

    这二位之下,力气最大的就是狼胥。

    但狼胥那还在正常人范畴之内,与他们两个有巨大的鸿沟差异。

    自己这柄长枪,刚过了过手,估计也就三十来斤,给他们用肯定不行。

    “对了,我的腰链呢?”

    秦起看了看枪尾。

    那里秦起故意让王大锤给打了个圆环结构。

    为的,就是用一根长腰链,将其连在腰带上。

    或许诸位都听过长枪冲锋的威名。

    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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