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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民国血包这回不供养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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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章 民国血包这回不供养家人了 (第2/3页)

话,丁蔷不乐意了。

    “再说弟弟们年纪也不小了,也可以帮家里做事。”

    “很多小孩子在街上卖报纸,一天下来也有几十个铜板。为什么别人家的男孩可以做,咱家不行呢?”

    丁蔷的话让丁妈不乐意了。

    那些穷人家的孩子才去卖报纸,辛辛苦苦一整天就挣一点铜板。

    报童挣钱不容易,不但风里来雨里去,还要被人欺负,有时候还会挨打。

    她怎么舍得让宝贝儿子去做那样的事情?

    要是他们卖报遇到了同学,被人嘲笑,以后岂不是在学校里抬不起头?

    丁妈拍着腿坐地上哭,哭自己命不好,哭男人死的早,留下这么多孩子,是要逼死她。

    丁奶奶也呜呜地哭,说她老了,活着也是连累家里人了,不如死了算了。

    两人这么一唱一和,还真就把丁蔷给唬住了。

    一想到妈妈和奶奶以前对自己很好,如今家里确实特别困难,最后丁蔷成功被pUa,走上了原主那条路。

    她正是鲜嫩的年纪,又长得十分水灵,刚去大舞厅就像掉进狼窝的小白兔。

    很多人买舞票让丁蔷陪舞,每天的小费多得不得了。

    挣了钱,成了家里的有功之臣,全家老小都捧着丁蔷。

    三个弟弟天天姐姐长姐姐短,姐姐好厉害。

    丁奶奶一边夸丁蔷一边骂丁萱,说丁萱没有个长姐的样子,还是丁蔷有良心。

    丁妈把二女儿当个宝,成日里嘘寒问暖。

    她每天晚上都会炖一盅丁蔷爱吃的醪糟鸡蛋,等着她回来。

    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后,丁蔷越发觉得自己有责任有义务给家人提供最好的生活。

    加上她现在赚钱容易,又天天被人追捧送礼物,小姑娘渐渐陷入泥潭里。

    “一模一样啊——”

    听系统汇报后,丁萱喝着咖啡,看着报纸。

    当初原主刚入行,在家也是这个待遇。

    为什么对她这么好呢?

    因为她是家里的摇钱树,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租房念书生活,都要靠这个大姐挣钱。

    头两年,原主的确在家里享受着大小姐的待遇。

    她心里还感激家人。

    真是笑死人了!

    所谓的好待遇,其实是她自己挣的血汗钱!

    是她整夜陪着那些男人喝酒跳舞,被揩油被咸猪手,挣来的卖身钱!

    这一行吃的是青春饭!

    后来原主年纪大了一点,哪怕才刚刚20,男人们就开始嫌她身上有了风尘味,立刻转移目标。

    为了养家,原主不得不找有钱人依附,结果落胎几次,再也不能生育。

    挣不到大钱,家里人的脸色变了。

    丁妈埋怨她糟践了身子,不能生孩子。

    弟弟妹妹嫌大姐丢了家里的脸,一边伸手要钱一边又嫌弃她的钱脏。

    这回丁萱逃离了苦海,也不知道丁蔷会什么时候清醒。

    如今,新旧文化碰撞,报纸上吵得十分激烈。

    丁萱也拿起了自己的笔,投稿挣钱。

    她文风犀利,经常一针见血,导致很多人受不了,在报刊杂志上骂丁萱。

    “这个把老婆丢在老家照顾爹娘,自己和进步女青年打得火热的男人,还有脸骂我?”

    “还有这家伙,又矮又丑又土气,给女学生写上千封情书,这是什么?这是性骚扰,他就是个恶心的流氓!”

    “还有这人,打着新思潮的旗号休妻,还说什么文化解放?看我不骂死他!”

    “这些披着男人皮的东西就会拿男女之事叽叽歪歪,天天风花雪月,怎么不敢把枪口对准侵略者?一群懦夫!”

    丁萱像个战斗楷模,以“周冲”的笔名,拿起笔和他们对撕。

    反正她没什么好害怕的,撕开这些虚伪的面孔,虽然得罪人,但是她开心!

    千金难买老子乐意!

    就算成了文坛公敌,姐也不怕!

    丁萱在文坛上撕得腥风血雨,时间也一天天地飞快过去。

    她怼人直接拿刀捅人心窝,对方写一篇,丁萱一晚上赶十篇,还投不同的地方。

    这样的战斗力让丁萱得了一个“疯子”的称呼。

    几年下来,丁萱战绩辉煌,已经没有人敢和她对喷。

    他们私底下怀疑“周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

    也不怪这些人怀疑,实在是丁萱太高产,能同时喷很多人。

    而且她写的稿子质量好,文言文、白话文,她都擅长。

    有时候对方说自己喝了洋墨水,以文明人自居,丁萱直接用英文喷人。

    毕竟除了中文之外,姐也略懂一些洋文!

    系统看到丁萱舌战群雄,担心她哪天被人套了麻袋。

    丁萱却满不在乎。

    “他们找的是‘周冲’,和我丁萱有什么关系?我怕什么?”

    系统唯唯诺诺。

    其实它很想问一句:你要是不怕,为什么大学聘请你当讲师,一个月给500大洋,你一直不肯去?

    系统不敢问,怕挨打。

    丁萱的稿费很多,根本花不完。

    她让傀儡把大洋送去红色革命区,还送了很多磺胺和盘尼西林过去。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她也要当这燎原大火中的一簇小火苗!

    空闲下来,丁萱瞄了一眼丁家。

    曾经那个天真烂漫的丁蔷,在大舞厅熏陶了几年,如今已经大变模样,化上了烟熏妆和浓艳的口红。

    她离20岁还差三个月,明明年纪不大,身上却已经有了一股风尘气和难以言喻的疲惫。

    “妈,自行车多贵啊!家里已经有了一辆,为什么还要买?”

    因为熬夜多,外加抽烟,丁蔷原本清脆的声音变成了沙哑的烟嗓。

    她穿着艳丽的旗袍,头发烫成了最时兴的大卷,看着比实际年龄要成熟好几岁。

    丁蔷进舞厅的前两年,赚得还不错。

    可随着丁松上高中,丁柏和丁桦上初中,丁莎上小学,家里的开支骤然增加,她挣的钱就不够花了。

    弟弟妹妹们哭着要上学要念书,丁妈和丁奶奶也说家用不够。

    丁蔷能怎么办?

    为了养活他们,她终于变成了自己曾经最唾弃的那一类人。

    来舞厅寻欢作乐的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

    丁蔷现在的行情比不得年轻小姑娘,傍的老板虽然大方,可偶尔也会嫌弃她没之前娇嫩。

    这事儿她跟家里讲了不止一次,要节省一点。

    可他们好像没长耳朵,根本没把丁蔷的话放在心里,这叫她既愤怒又无力。

    “那辆自行车旧了,小桦骑旧车去学校,会被人笑话的。”

    丁妈不以为然。

    “笑话?他想要新车,自己挣钱去买啊!”

    “他们几个,每个月都要看电影喝咖啡吃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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