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当行何策? (第2/3页)
在韩琦支持下,部分恢复“见钱法”,让官府直接以现钱向茶户收购部分茶叶,同时允许茶商在一定条件下自由买卖,而从去年开始,薛向更进一步,推动官府以现钱购粮草,逐步实现粮、茶脱钩。
这道题,表面上问的是如何保护茶农利益,实则是对当前茶法改良方向下,如何平衡官府税收、商人利润与茶户生计这一核心难题的拷问!
若考生只知就事论事,提出些诸如“严禁压价”、“公平秤量”的空洞口号,或是无视朝廷政策走向,贸然建议回归严苛榷茶,都注定不符合要求,就更不用想高分了。
陆北顾的思绪飞速运转,结合此前跟李磐前往成都的所见所闻,一个清晰的破题思路在脑海中形成。
现在的核心问题是茶户分散、弱小,信息也闭塞,所以面对大商人时议价能力极低,出现“抑价称量”的现象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而朝廷正推行“见钱法”,鼓励通商,不可能走回头路搞完全榷买,要是增加商人成本则违背题目“不增商贾之费”的要求,官府直接干预定价又可能扭曲市场,且未必能精准。
所以突破口在于提升茶户自身的组织程度和议价能力,同时利用官府的力量,为公平交易创造制度保障,而非代替市场。
想通此节,陆北顾精神一振,他提笔蘸墨,在草稿纸上沉稳落笔,针对这道“茶法”的时务策,写下自己的见解。
“茶户之困,根在势孤而商操利柄。欲解其困,当扶其弱以抗强,导其势以通商,官为之平其权衡、畅其血脉。”
“应行文各产茶乡,依山场远近结为茶社,以原有户长、耆长为‘社首’。”
“茶社之责,一在于共议保价,新茶交易前,社首集本社茶户,参酌当年雨水、茶芽长势、邻邑行情,公议价格,以共同进退;二在共制样茶,焙制上、中、下三等标准‘样茶’,以为交易时验看茶品成色之基准;三在共御奸欺,若遇商贾刻意压价、刁难或大秤小斗,茶户可告于社首,社首率众与之理论,或代其申诉于乡里、县衙。”
“此法之要,在于‘联户’以增茶农之势,不增商税,无损官课,唯赖官为引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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