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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再上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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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0章 再上一疏 (第3/3页)

资与庇佑之盾,今盾既残,资反成枷,黎民何以能安?何以能信朝廷之‘约’?”

    “故百姓无奈,惟有以足为尺,以身为权。其‘票’不必诉于衙门,其‘择’不必陈于奏牍。彼等眼见土司封地或无朝廷苛索,虽有土司之制,或得喘息之机,离乡背井,遁入土司之地以避沉疴之赋。”

    好家伙,看完之后,苏泽放下报纸,揉着太阳穴,他似乎明白了,成子学的事情大概是怎么回事了。

    苏泽想了想,又再次掏出一本空白奏疏。

    其实这也是苏泽一直以来想要做的事情。

    大明对于地方上高级官员的处理,实在是太过于随意了。

    当然,这也是帝制时代的特点。

    但是大明已经建立了一套非常规范的官员任职体系了,却在免职和惩处上依然落后。

    最典型的就是官员被弹劾后。

    如果是皇帝亲近的官员,皇帝会驳回弹劾的奏疏,甚至反过来惩罚弹劾的官员。

    而有的倒霉官员,如果正好在皇帝的气头上,一被弹劾就会被皇帝立刻惩处。

    还有一部分官员经常被弹劾,只能自请辞职归乡。

    所以苏泽这份奏疏的内容,就是规范地方高级官员弹劾后的流程。

    苏泽列举了如今大明监察体系的几个问题:

    首先是“监察未循常例,仓促致罪状难明。”

    对于外任官员的弹劾往往过于仓促,很难将事实调查清楚,很多都是对官员个人品格的攻击,而不是对官员能力和政绩的评判。

    第二个就是“大员无自辩之途,民心与圣断相悖。”

    苏泽这里也举了胡宗宪的例子,当年胡宗宪被处死的时候,浙江地方百姓都来求情,但是嘉靖皇帝依然处理了胡宗宪,至今浙江依然有胡宗宪的祠堂祭祀。

    而胡宗宪到死也没有获得自辨的机会,这样严重的损伤了朝廷的威信。

    所以苏泽提出,对于地方上高级官员,应该允许他们上书自辨.

    第三个就是“惩处未昭法理,遗患地方承弊。”

    苏泽奏疏中写出,大明对于很多大员的处理往往含糊不清。

    有的是命令自己辞职,有的是被朝廷严惩,这些处理结果,让地方官场十分的混乱。

    一旦有地方大员出现变动,地方上往往胡乱猜想,造成官场的混乱。

    而有些官员明明是正常去任,却被谣传成朝廷的惩罚,又让官员自身的威望蒙羞。

    所以苏泽建议建立完善的外任官员监察体系:

    “定大员受劾程序:凡三品及以上者被劾,都察院须移文该员,限旬日内具疏自辩,并将辩词附入案卷。”

    “设三方核验制:除御史举证外,应由户部调会计录、该省按察司协查实证,三司文书齐备方定谳。”

    “明示处置结论:无论罢黜或留任,均需明诏昭示罪状或冤屈,禁「含糊致仕」以安地方。”

    苏泽写完这些,接下来将这份《弭监察之弊以固国本疏》塞进了【手提式大明朝廷】。

    ——【模拟开始】——

    《弭监察之弊以固国本疏》送到内阁。

    事关都察院系统的改革,内阁不敢票拟,直接送入皇宫。

    隆庆皇帝向都察院发文,咨询都察院对于改革的意见。

    副都御史海瑞支持的奏疏,但是遭到了都察院官员的大力反对。

    都察院对于你一再剥夺都察院职权的行为忍无再忍,反对声浪大到海瑞也无法控制。

    最后隆庆皇帝留中了你的奏疏。

    ——【模拟结束】——

    【剩余威望:1400。】

    【若要通过你的奏疏提案,需要支付500点威望值,是否支付?】

    苏泽也清楚,自己这份奏疏会大大增加都察院的工作量,也加大了都察院的风险。

    但是监察体系规范化,又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否则一方大员的去留就在言官的几份奏疏中,这也是国家行政体系的巨大隐患。

    六月三日,苏泽的奏疏送到内阁,然后皇帝将奏疏下发都察院,果然引起了都察院的剧烈反弹。

    “苏泽此子,欺人太甚!”

    “坏我都察院都宪之权!这是动摇国本!”

    “上疏!弹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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