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第2/3页)
“1960年12月,你来到,1961年1月,参加FBI的探员培训。”
“4月,你的培训结束,才成为正式探员。”
讲完这些,他转过头来,看着西奥多,神色间难掩兴奋:
“也就是说,在1960年12月时,你尚未成为正式探员,只是个只有不到八个月执法经验的南方警察。”
“你是如何参与到本案的调查当中的?”
检察官布拉德利意识到大事不妙,提出反对,并强调西奥多是以证人的身份参与本次庭审的。
律师当即反驳:
“我认为证人西奥多·迪克森·胡佛探员不具备专业的执法能力。”
法庭后面的两个正在记录的人愕然地抬起头,看向亨利·汤普森的律师。
他们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了,听错了。
两人彼此对视一眼,确认没问题后,更加震惊。
西奥多平静地看着律师,等他说完才开口:
“本案的主办探员是罗纳德·斯科特高级探员,不是我。”
他指指桌上的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上有罗纳德·斯科特高级探员的签字。”
法庭内安静了几秒钟。
贝泽隆法官开口问被告律师:
“你所阐述的关联性就只有这些吗?”
亨利·汤普森的律师抖了一下,当即开口:
“但根据你刚刚的陈述,在本案侦破过程中,你数次发挥主要作用,在调查陷入停滞时指出方向。”
他转身回到被告席,拿起结案报告的副本:
“1960年12月10日上午杜邦环岛邮政所被抢后,你光凭证词就断定劫匪有过服役经验,并且认为他们有前科。”
“1960年12月12日的抢劫发生后,你直接判断劫匪是在测试警方反应。”
律师看了眼西奥多:
“你的原话是‘他们是在测试警察的反应速度,为更大的抢劫计划做准备。’”
“你还认为除两名实施抢劫的劫匪以外,还有第三名劫匪等在外面接应,并认为这第三名劫匪是策划两起邮局抢劫以及你所谓的‘更大的抢劫计划’的发起人。”
“你通过以上判断,将服刑人员与服役人员名单交叉对比,确定了我的当事人。”
他伸手指了一下被告席上的亨利·汤普森:
“尽管我的当事人假释期间表现良好,被他的假释官当作榜样。”
“他的假释官甚至为他介绍了一份银行运钞员的工作。”
律师放下结案报告,看向西奥多,语气慷慨激昂:
“这不仅没能证明他的清白,反而成为了你认为他是那位‘更大的抢劫计划的发起人’身份的证明。”
检察官布拉德利见缝插针,提出反对。
他认为被告律师在阐述观点,并没有在向证人提问。
现在是质询环节,不是阐述环节。
贝泽隆法官再度未做裁决,而是看向被告律师。
被告律师比划了一下,提出问题:
“请问你在决定调查方向时,有明确证据吗?还是仅凭你的猜测?”
“是不是不管是谁,只要在当时的名单交叉对比结果中出现,就会被你们锁定为罪犯?”
西奥多也在看着被告律师。
他指向被告席的亨利·汤普森,平静开口:
“你的当事人自己承认了一切。”
律师向法官求助:
“法官阁下,证人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贝泽隆法官迅速做出裁决,要求西奥多正面回答问题。
西奥多转过头来,凝视着贝泽隆法官:
“有。”
他并不看亨利·汤普森的律师,目光始终定在贝泽隆法官身上,嘴上不停:
“两次抢劫环境相近,距离第三分局距离相近,抢劫目标内部布局相近。”
“第二次抢劫发生时,劫匪主动要求邮局工作人员触发警报。”
“劫匪选择邮局为目标,但两次抢劫获利并不高,与其表现出的专业性与高度组织性,计划性完全不符。”
“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这是对银行抢劫的预演。”
西奥多仔细将侧写与分析解释了一遍,停顿了一下,又做出补充:
“我们据此在符合目标的里格斯国家银行分行内提前进行布控,并顺利抓获了两名劫匪,以及在外放风的你的当事人亨利·汤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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