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67章 离婚(17)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367章 离婚(17) (第3/3页)

律师说:“江女士不想见你。你频繁在外面嫖娼,对家庭不忠,对女儿没有起到榜样作用,违反了《婚姻法》,也没有尽到抚养女儿的责任和义务,你的开房记录、和多名女子出入酒店的视频都已经被热心网友找了出来发在了网上,你大概还不知道,你现在已经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了。

    你的公司已经和你解除了劳动合同,以后你就没有收入了。你会断供的。

    所以,不管你同不同意江女士的财产分配方案都没有关系。你不同意,江女士跟你一起断供,你们欠银行的钱还不上,以后,这房子就不是你们的了。”

    “这么做对她有什么好处?”

    江元初怎么会这样短视?房子在涨价,她只需要咬咬牙,一个人承担全部房贷,以后房子增值了,她就赚了!

    她现在断供,就是伤他八百自损一千。

    “又有什么坏处呢?江女士向来都是独当一面的。你这个丈夫不过是担了个名声,一点做丈夫的责任都没有尽,反倒是吃她的喝她的,成了她的累赘。”

    柏文川咬死了不松口,就是不签字,一定要见元初。他在里面待的都快疯了。感觉人生出现了断层,之前他是高级白领,职场精英,人生还算顺遂,突然,他就成了阶下囚,好好的人生被砍断了。也不知道他出去以后还能不能接上。

    想见元初当然是不可能的。元初早早就交代过杨律师,一切事情由她全权做主,她的底线只有一个:离婚。至于财产,尽最大努力争取,能争到多少就是多少。

    至于争不到的部分,她可以用其他非常规手段来解决,都不是事。

    她的路径是先离异,再丧前夫。

    当然也可以直接丧夫。但是,原主的诉求是离婚。那她就先离一下好了。

    虽说感情纠纷不至于要死要活,大家都应该活得通透点,但是,她和柏文川之间,隔了一条命,注定是要他死的!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