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离婚(17) (第2/3页)
死,柏文川也同样该死。
现在,“该死的柏文川”已经见过了元初的离婚委托律师杨旻,杨律师跟他讲了元初的诉求,离婚,孩子归江元初抚养,柏文川净身出户,以后也不必再支付柏若鸿的抚养费。
柏文川都快疯了,他在看守所里度日如年,就指望妻子在知道了他的遭遇之后,能帮他想想办法,把他捞出去。他知道江元初作为一名编辑,其实人脉挺广的,她认识各行各业的有头有脸的人,虽然不算是多么深的私人交情,但总归都能说得上几句话。
没想到,她非但没想帮他,竟然还要第一时间跟他离婚!
女人,果然是只能共富贵,不能共患难!
他这句话还不只是心里想想,他直接说出来了。
别说律师了,就连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都觉得特别好笑。
杨律师说:“我的委托人江元初女士和你在一起,一直都是共患难,哪来的共富贵?你富贵过吗?你又让她共享过你所谓的富贵吗?我这里有几项证据,足以证明这些年你除了和她共同支付房贷之外,家庭一切开支你都没有参与。换句话说,你在吃江女士的软饭,你是靠她养的。”
柏文川条件反射的就想说一句“不可能”,但是看着被律师推到他眼前的证据,这三个字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家里买房的首付是他们俩一起攒出来的,房贷是俩人一起还的,除此之外,他再没有别的家庭公共支出了。家里的吃喝用,养孩子养老人,都是江元初在花钱。
现在,江元初让他把房子让出去,以抵这些年本该由他支付的那一部分费用,还有以后孩子的抚养费。
真算起来,他没吃亏,江元初也没占便宜。
但问题是,现在,他落难了,江元初还好好的,所以,她有义务把他救出去。
“我不会签字的,我必须见到江元初本人。”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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