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54章 上市公司(一)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354章 上市公司(一) (第3/3页)

c6公司;再细全球市场,按照国家和地区分布,可以延伸到国外d1公司――外国d100公司,等等。

    如此累加,便是一个横跨全球的集团公司。

    为了保证本土b公司的绝对安全,本土财团a必须要掌控52%的b公司股份。

    根据资产清规则:本土财团a的控股方a1只需要掌控27.04%的本土b公司股份,就可以牢牢的把持本土b公司的董事会;再延伸一下,控股份a1的个人法人,只需要掌控14.06的本土b公司的股份,就可以随意选派b公司的董事长了!

    世界七大股票市场,华尔街、芝加哥、东京、伦敦、迪拜、悉尼、东京,都可以上市。

    为了保护本国财团a的绝对安全和最大利益,本土b公司在国外上市的时候,只会挑选一家其中一家挂牌上市,最多外放48%的股票,就可以获得最大收益。

    股票通常分两大类,一类是占52%的记名股票(包含期权股票),可以参与董事会管理,交易时必须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申请,所以非常麻烦,除非经营不下去,否则不会出售;一类是占48%的无记名股票,可以自由流通,不管是谁,通通收购,依然无法进入董事会。

    其中期权股票占5%,是发放给公司内部高管的,在固定年限内不可出售,只能领取年终分红。通常由公司的董事会指数的对冲基金来管理。

    其中对冲基金,就是自家公司做主,通过内部财务清单的分批公布,来拉动公司股价的升值或贬值,趁机打压外部虎视眈眈的财团和众多中小散股。

    德国的上市规则,却和其他国家有一点差异。

    德国本土公司通常是在本土8大股市的其中一家上市,国内先上市,而后划分出部分“全球性股票”(无记名股票),再拿到国外的股市去“寄卖”。

    不错,就是“寄卖”,管你华尔街的大鳄们的资本如何雄厚,如何虎视眈眈,都奈何不了我!(未完待续。)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