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9章:沈子珩常朝小课堂!条外有条,鞭外有鞭 (第2/3页)
“我大明拥有两京十三省之地,所辖子民,有贫有富,地有丰有瘠,一条鞭法施行后,为每个人带来的好处自然不可能均等,但是利是弊,却很明显。”
“海佥院任淳安县知县时曾道:民间不苦朝廷正差,独苦均徭里役,富者破产,贫者逃亡。吾以为甚有道理,而今一条鞭法化繁为简,将一系列杂税皆折算成银两,百姓只需缴纳一笔银两,便可得自由,亦能提高税收效率,实乃百姓之福,朝廷之福。”
“所谓的江北田亩收成少,难以实现交税公平,只是因一条鞭法对江南之利高于北方,而不能言对北方无利,北方徭役沉重,此举亦可减免江北百姓之徭役,利江北之民甚于江南之民。”
“所谓的江北商贸不兴缺银两,难以缴纳税银,此乃北方重农、南方重商所致,也确实会导致物贱银贵,但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应是废弃一条鞭法,而是朝廷应想办法令北方的商贸兴起,让北方不存在物贱银贵的情况!”
“所谓的徭役过重,百姓逃亡,有人为凑银纳税,鬻田宅、质子女,那是因一些地方官员施行一条鞭法不当。收取税银后,还欲加派或预征,更有甚者,为贪墨公财,滥收税费!此乃地方官员施行法策不当之错,非一条鞭法之错。”
“朝廷要求施行的是一条鞭法,地方官员施行时则是条外有条,鞭外有鞭,甚至不啻十条鞭,此为一条鞭法之罪乎?”
……
沈念一口气反驳完了光懋主张南法不宜北行的三大缘由。
简而言之:
江北不宜施行一条鞭法,实因江北民穷少商,此非一条鞭法之过,实乃当下北方民情所致。
当张居正听到那句“条外有条,鞭外有鞭,不啻十条鞭”的总结后,甚有共鸣。
法是好法,策是好策,然就是被下面的贪官污吏执行歪了。
这才是根结所在。
自古以来,新法失败也大多是因如此。
这一刻,很多官员突然感觉到,沈念与光懋的对话,就像老师与学生的对话一般。
二十来岁的沈念是老师,四十来岁的光懋是学生。
沈念虽然年轻。
但话语中带着一种批评、训斥、不容置疑的强硬态度。
气场完全碾压光懋。
光懋有些不服气地说道:“沈编修,你纯属纸上谈兵,当下山东诸官反对为实,民间百姓反对者甚多亦为实,如何解释?”
光懋之所以敢如此上奏。
是因看了山东官员的奏疏,是因他了解到了山东百姓反对的实情。
沈念不屑一笑。
“光给事,这正是我接下来要讲的,你应被训斥的缘由。”
“你今日上奏言一条鞭法之弊,显然是看了不少奏疏,也了解了山东试行之地的一些民情,你可曾细查过,反对一条鞭法的人都是什么身份?”
光懋有些发愣,然后回答道:“自然是县乡百姓。”
“错了!”
沈念摇了摇头。
“是乡官,是举监,是生员、是士绅、是富商,是一干享受减税免税的特权者!”
“这些人频繁上告,表达对一条鞭法的不满,是因一条鞭法施行后,将使得他们无减免税费之权,使得他们无私利可谋,使得他们无法再欺负那些无地或少地的百姓。”
“在许多特权阶层眼里,一条鞭法最大的问题是:利于朝廷、便于庶民,然不利于士绅权贵!”
“你听信这些人之言,今日之谏,不是为了朝廷,不是为了大明百姓,而只是为了‘不利于士绅权贵’所谏,你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一条鞭法的作用,不是让士绅权贵更有钱,而是令国库有钱,令百姓丰衣足食,不然有朝一日,我大明的钱财都在宗藩、士绅、权贵、富商的口袋里,百姓无钱造反,朝廷无钱该如何办?”
……
沈念这番话,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他真是敢言。
很多官员反对丈量田亩,反对一条鞭法,不是因此法不可行,而是因此法损坏了他们的利益。
这些话,张居正是不会在常朝上说的。
作为首辅,他不能抨击整个士绅权贵阶层,要为后者留面子,不然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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