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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策新并江东,所诛皆英雄豪杰,以吾观之,必死于匹夫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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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1章 策新并江东,所诛皆英雄豪杰,以吾观之,必死于匹夫之手 (第1/3页)

    却说孙策自得了朝廷册封的后,受封为会稽太守。

    据住江东,承父基业。

    又联合庐江大族周瑜,广纳贤士,笼络吴会一带的英杰。

    尤以吴地四大姓,朱、顾、陆、张为代表。

    孙策用顾家大臣顾雍为幕僚,辅以江东佐事。

    时孙策得了朝廷攻取柴桑的默许,乃令程普将兵二千,先入驻柴桑。

    截住长江水道。

    长江水道乃荆州经济命脉,掐死长江,就等于封锁了荆州的水上贸易。

    而荆州水军,主要在江夏黄祖手中。

    孙策此举,无疑威胁到了黄家的利益。

    黄祖对此反应激烈,即命远在襄阳旁侧的长子章陵太守黄射,向刘表进言。

    其书略曰:

    “孙伯符以童稚之年,即能结交名士,奋志功名。”

    “其锐气之特达,原不在乃父之下。”

    “及其乞师进取,攻略江东,袁术非不加忌,卒之纵虎出柙,俾得横行。”

    “今孙氏占据吴地,酿成尾大不掉之弊。”

    “朝廷非不加以难阻,而欲使其侵吞我楚地。”

    “夫保长江者,所以保荆州。”

    “今射拜上,请刘牧发兵,以阻孙氏过江。”

    刘表在收到黄射的上书之后,当下也及时作出了反应。

    下令黄祖立刻封锁住长江口,严防孙氏过江。

    若是孙氏拒柴桑不走,则从江夏出一路兵,庐江历阳县出一路兵。

    再命庐江太守刘勋出第三路兵。

    合计三路兵马,务使孙氏退出长江沿岸。

    刘表的性格其实并不果断,但在一件事上的态度却无不坚定。

    那就是,谁敢打荆州就干谁。

    孙策派兵进驻柴桑,此地是连接荆州、扬州的江口。

    孙策几年之内,侵吞江东数地,又与刘表有杀父之仇。

    当他将兵马屯至柴桑时,无疑是悬了一把利刃在荆州头上。

    这是刘表,乃至荆州各大世家都不能接受的。

    甭管诸世家平日里怎样明争暗斗,但一旦涉及到荆州的核心利益,那就是得一致对外。

    荆、扬两地霎时间剑拔弩张,战争一触即发。

    而孙策亦知荆州富庶,钱粮颇多,战船甚广。

    若能一战破之,便能省去大量发育的时间。

    这对于这些年,领土扩张极快的孙吴政权大有裨益。

    乃欲进兵江夏,征讨黄祖。

    时吴地士人代表顾雍谏道:

    “此为曹刘驱虎吞狼之计也,欲使我攻刘表,而彼坐收渔翁之利。”

    “将军不可为他人所用。”

    孙策正色说道:

    “我岂不知曹刘用意?”

    “然元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其表,而不知其里也。”

    “今河北袁绍势大,故曹操、刘备放下此前恩怨,使兖、徐二州合兵。”

    “举河南之力,以抗河北。”

    “袁术虽灭,然江南之地,顽愚甚多。”

    “李子玉不欲使河南陷入江南纷争,故纵我孙吴,向西攻取荆州。”

    “若我不用兵,河南之人岂能容我乎?”

    孙策不是傻子,他怎会不知道曹刘想利用他,攻打刘表。

    从而搅乱南方局势,使中原之地可以专心对付河北。

    而此前孙策领到的封赏都是朝廷给的,这使得他能够合法据有江东之地。

    如果不奉诏,便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如果自己不按曹刘的意思向西攻刘表,那曹刘是绝对不可能放任孙吴在后背。

    一定会先彻底解决掉江南事务,然后才敢对河北用兵。

    等于,孙策主动攻刘表,是向曹刘递上一份投名状。

    你们不用担心江南事务,只要我对刘表发起进攻,那这场战争就注定是你死我活了。

    这算是阳谋。

    孙策与曹操、刘备都是各取所需。

    曹刘需要一个稳定的外交环境,南方不能有威胁。

    孙策则是刚刚建立起一个新生政权,不能够树敌太多。

    他攻刘表,

    一是为了使曹刘放心,二是为了抢夺荆楚战船钱粮,以壮大自身实力,三则是为父报仇。

    “虽然如此,然刘表坐镇荆州多年,兵精粮足,未可轻动。”

    顾雍再次出声劝阻。

    他们这些士人还保留着传统的“种田思维”,认为“好战必亡”。

    一个新兴的政权,不着急与民生息,修养德政。

    却频繁发动战争,这是取死之道啊。

    但顾雍此时,显然还不了解孙吴政权的特殊性。

    这需要重点说一下,

    魏蜀吴三个政权当中,吴国是最为特殊的存在。

    正常来讲,一个政权都需要喊出一个口号,从而使自己的统治更具合法性。

    也加强了统治者对底层人民的控制。

    比如蜀汉政权的口号就是“匡扶汉室。”

    而曹魏政权的口号则是“天命更易。”

    一个要扶汉,虽然扶的是自己的汉,但那也是扶汉。

    一个要篡汉,但我说是天命更易,我是合法继承大汉的天命。

    不管是哪一种口号,都是统治者的一种舆论宣传手段。

    但唯独孙吴政权没有。

    因为孙策这个政权创始人,他创业初期非常尴尬。

    他自己不是独立的军阀,军职也低,只是袁术手下的折冲校尉。

    他攻打江东之地,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而更重要的是,他打下这些地盘,如何去封赏手下有功的军官?

    孙策总不能封一个比自己官职还高的军官,给手下将领吧?

    之前吕范担任湖熟相时,都还是借着丹阳太守周尚的手,才给封出去的。

    所以,孙策此时能够给予手下将领的封赏,只有两样东西——

    财物和士兵。

    于是,孙策采用了“授兵制度”。

    这是基于孙策自己无法给手下,封官许愿这一尴尬现实而出现的。

    而并非是孙策脑门一热,胡乱做出的制度创新。

    授兵制顾名思义,就是直接把士兵给你,作为对将领的奖赏和肯定。

    比如在征讨祖郎的战役中,程普就曾于乱军中救出孙策。

    于是孙策“增兵两千”,授予程普。

    那么这两千人就成了程普的私家军队,而不再是孙家军了。

    值得一提的是,

    孙策最初的时候,并未想过要完全采用授兵制。

    他只是单纯想把军队的指挥权,作为对将领的褒奖。

    但由于孙策创业之初,战争太过频繁,有不少将领都立下了赫赫战功。

    那么授兵制,授给将领的士兵,渐渐地就变成了世袭的私兵。

    比如程普那两千余名士兵,就可以传给他的儿子程咨。

    不过士兵是有寿数的,

    如果这些士兵战死、病死,亦或者逃亡,该怎么办呢?

    那么只要你的部曲没有满编,便可以自行招募,把军队招满。

    但不能超过原先给你定下的数目。

    不过,这样一来又衍生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那就是,这些士兵既然成了你的私人部曲。

    还该不该由孙策出钱粮,帮你养兵?

    答案当然是不能了,毕竟这是你自己的私兵,应该由你自己发粮饷。

    严格来说,他们已经不是我孙家兵了。

    可凭借将领一人之力,又如何养得起几百上千,这么多的私兵呢?

    比如吕蒙就曾,“阴赊贳,为兵作绛衣行縢。”

    即吕蒙为了给士兵置办军服和绑腿,甚至得去赊贷借钱。

    江表十二虎臣的陈武,他的儿子陈表更是,

    ——“家财尽于养士,死之日,妻子露立。”

    也就说陈武给儿子留下的士兵太多,以至于陈表得散尽家财来养活他们。

    等陈表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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