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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如此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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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如此良策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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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成云的未婚妻是件甜蜜而美好的事。

    整座南凌的将官见到她,都要恭敬又恭敬地在她面前弯身行礼,然后毕恭毕敬地叫她一声:“楚姑娘安好!”连南凌最高将官三兵总制胡永见了她,也满脸堆笑,向她打招呼,可以想像,成云在军中的地位。

    “小姐,您瞧,自从云公子对外宣称您是他的未婚妻后,南凌的哪个将官见了您不向您低头夸腰?小姐,大帅夫人做着威风吗?”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怀中抱有成堆药材的秋月紧跟在楚怜儿身后,一边羡慕地对她洗脑。

    楚怜儿停下步子,回头,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死丫头,尽会耍嘴皮子,看我不拧拦你的嘴。”

    “嘻嘻,小姐啊,淑女风犯啊,千万不要破掉了。”

    楚怜儿暗自咬牙,这死丫头,越来越不像话了,居然敢骑在她头上了。

    秋月又道:“小姐,云公子对您可好了,瞧你身上穿的,可不是一般大富人家才穿的衣服,这可是南方的上等娟稠呢,价值纹银三十两,可是平常百姓一年的用度——还有,您手上的这玉钗和玉镯,全是云公子花自己的钱从商铺里买来的,还有这颗珍珠,又大又圆,色泽又亮,价值可不低哦——只是,我真不明白,云公子送了您那么多的首饰珠宝,您为何只选择珍珠玉石来戴呢?”

    楚怜儿白她一眼,“我就喜欢玉石和珍珠,怎样?”

    “小姐,出门前,云公子曾吩咐过我,小姐想买什么,只管对店家招呼一声,店家就会差人把货物送到帅府,银子都不必花的,可是您买这些药材做什么用呢?”秋月不解。

    楚怜儿边走边答:“我想,你不应该叫秋月,应该叫碎月,嘴碎啰嗦的意思。我想买什么,还需要理由么?”反正成云看上去挺有钱的样子,她不努力花,又怎能对的起身为他的准未婚妻的身份呢。

    路经一间字画店,里面人头涌头,楚怜儿一时好奇,道:“秋月,这间字画店生意好像挺不错的,走,咱们去看看。”不等秋月抗议,已提着裙据朝里边走去。

    店家见楚怜儿的穿衣打扮,及身后紧跟的秋月,料想是条大户,于是堆脸堆笑:“这位姑娘,您要买字画么?咱们这里的字画包罗了整个东离国大人物的手笔,不知您喜欢哪一位名人雅士的字墨?”

    楚怜儿随意地看向挂在墙壁上的字画,有的龙飞凤舞,有的笔力酋劲,有的行云流水,总之,各有各的风格,不过,对于书法和绘画,她都是门外汉,也欣赏不来的,只知道这些字体都挺好看的就是了。

    店家见她只看不问价,不由急了,小声道:“小姐,这些字画,可是整个东离国可遇不可求的,好多大富人家都买回去收藏。比如这副,是当朝太师连子杰的笔墨,价值千金啊。咱店里卖了还剩最后一副了,如果您想要,就便宜点算给你——”

    “店家,这是谁写的字,这么难看,也敢挂在这里卖钱?”楚怜儿蓦地指着一副字画,这到底是谁写的啊,这么难看,连小学生写的都比他的好,歪歪扭扭的不说,不说笔锋了,连起码的横细竖粗都不会写,字迹凌乱不说,还写的东歪西倒的,并且写的字上边大,下边小,更可耻的是,还纵排都写歪了。

    “店家,这字是谁写的?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恐怕三岁孩子写的都比他好,居然还敢挂在这里丢人现眼?丢不丢人啊?”

    店家嘿嘿低笑,压低了声音对她道:“姑娘有所不知,这副字画确实很丑,但我挂在这里,也不是为了卖钱,而是为了与旁边的字画相互映衬,好让客人做对比——”

    楚怜儿听明白了,很典型的商家促销手段,把不尽人意的商品拿出来,与优等商品摆在一起,客人拿两件优劣商品稍作对比,稍微有脑子的人都会选择优质商品,价格贵点也无所谓。

    只是,这字也写的太丑了点吧。

    楚怜儿问:“这字是谁写的?你的孙子?”店家四十上下,古人成亲都很早,一般四十岁人的都叫了爷爷了。

    店家猛地摇头,一脸不屑:“得咧,有这种人做自己的孙子,我还会短寿。”

    楚怜儿更加好奇了,揍了脑袋上前,看着下边的一排小小的黑体字:弘扬帝十八年东离国太子妃楼氏笔墨。

    太子妃,楼氏?

    楚怜儿愕然,脑袋如进了混浊的污水,搅的乱蓬蓬的,“楼,楼氏——”

    店家压低了声音道:“是啊,堂堂太子妃,长的倒妖娆俏丽的,可惜啊,写的字,连我这个大老粗都不敢恭维,姑娘,听您的口音,好像是从京里来的吧,知该听过此女的大名吧?”

    楚怜儿咧了咧嘴,点头:“听过,当然听过。”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难道以前的自己,真有那么不得人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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