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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太阳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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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章 太阳的孩子 (第2/3页)

你要用哪个,现在这些不是太阳,你把它当做核弹吧。毕竟太阳就是最大的核弹。”

    余切选择了“方向盘”,一个是恶搞作祟,另一个是这个图案够简单,越简单的越能够流行。

    到这一步,事情越来越开始像“印第安人曾是古中国后裔”了,因为印第安人的一个显著特性就是对太阳的崇拜。

    印第安人的另一个特性是“狩猎崇拜”,因此他们尊重那些体格健壮,敢于和猛兽搏斗的勇士。他们用羽毛插在勇士的头上作为装饰品,本质上也是因为“鹰是一种没有天敌的顶级捕食者”……

    写这部的时候,甚至余切自己都有点恍然了:难道真有过关系吗?

    我?印第安?

    一星期后,修缮完成,第一个看到的人是印第安点子王莫马迪。

    这是一篇十多万字的。在美国属于短篇,而且刚好可以排版到一本书中来。

    莫马迪看后大喜,双手合十:“你是个天才,你是太阳神的孩子。”

    这部相当的缝合,然而缝合的恰到好处,处处都能有历史来源。故事讲述一个华裔混血儿李,于波士顿地铁偶然来到地表,并开启自己拯救人类种族的剧情。

    波士顿是美国最早开设地铁的城市,1892年就已建设,随后连接到到鼎鼎大名的纽约地铁。故事发生在这里,可以给全美读者一个熟悉的文化背景。

    余切想过写一个发生在中国的本土故事,但一则读者无法接受,二则容易引火烧身。

    这种有点过于城市化了。

    莫马迪对余切说:“谢谢,谢谢你。”

    这话他是用中文来说的,说的很晦涩,但余切没有发笑。

    “老莫,你都会讲中文了?”

    “余,我既然走上了这条回家的路,我就要学习我祖先的语言。”

    莫马迪对“殷商后裔”这个概念的热忱,让余切感到惊讶。他怀疑老莫是想给印第安人找一个靠山,催眠自己是殷商后裔,而后真的开始相信了。中英港地谈判是在去年发生的,内地的人很难想象,这件事情对世界上其他人的冲击。

    英国人之前还胖揍阿根廷,后来竟服软了。

    因此莫马迪看到,中国人在很穷的时候,已经可以爆发出很大的力量了。

    人多力量大并不是必然的。

    曾经印第安人是一个人口数量极多的种族,在某个时代,甚至多于太平洋另一端的中国大陆(宋、元),但他们一团散沙,没有自己的共同信仰,结果沦落到今天的地步。

    莫马迪说:“我终生都在做一件事情,做好我们印第安人的民族构建,在今天看来,这件事情何其难也。是我唯一的工具,我只能把它利用到极致。”

    之后,莫马迪离开波士顿,去了美国的行政首都。因为今年以来发生在拉美层出不穷的大事件,这一年可以说是拉美年,美国的大统领为了表彰老莫复兴印第安人文化的功绩,给他颁发了一个特别贡献奖。

    余切在酒店的电视台看见老莫的身影,他几乎没有看这个国家的大统领,而是掏出了一张画着“方向盘”的小纸条自顾自说:

    “这是太阳,朋友们,我们本是信仰太阳和雄鹰的民族。”

    然后落下热泪。

    这当然不是那个“特别贡献奖”所致,而是因为莫马迪自以为自己找到了捏合民族的法宝。

    央台的摄制组很惊讶:他们很难想象,这个穿着高定西装,对总统甩脸色的男的,竟然是余切最近常常见到的“老莫”。

    这档纪录片里面,究竟还要有多少外国名人?

    尽管这时的中国人一无所知。

    卡门告诉余切:“莫马迪是个在印第安族裔中很有影响力的人物,印第安人之所以接纳他,就是因为他是真的从部落里面成长出来,并且读上大学,又回到印第安的伟人。”

    “那确实厉害,你让我回万县搞文学,我肯定是不干的。”余切说。

    卡门又道:“他那个部落没有文字,只有图画,他们之间的交流只用口头进行叙述,因此莫马迪很相信文字和语言的力量,他一直宣传这种观点。”

    这么说来,老莫真是个小地方的伟人。

    但余切上辈子真的没有听说过莫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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