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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全面改革,一府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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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一章 全面改革,一府八司 (第2/3页)

任的官员,刘先能不能调动?那些官员又该不该听令?如果上下政策相悖又该怎么办?

    这种问题数不胜数,几乎困扰着刘备麾下核心圈层许久,几乎无人能解。

    为了尽快搞定这个状况,刘备便属秦瑱以征东将军府事,让其进行改革。

    秦瑱受命之后,眼见治理体系混乱,便直接打破了原有体系框架,参照之前建立监察司,建立了一府八司。

    所谓一府,即是征东将军府,以他这个军师将军为主,负责大框架的建立。

    而这八司,则分别是户籍司、吏员司、兵马司、刑罚司、工技司、审计司、教育司、卫生司。

    这八司每司设一司长,直接对将军府负责,专职权限高于所有地方官员。

    其中,张昭就任户籍司长,简雍就任吏员司长,刘晔就任兵马司长,其余五司司长则分别由陈群、郑浑、刘巴、袁涣、张机担任。

    也是为了避讳,本来秦瑱准备任命尚书,但考虑尚书是朝廷便知,只能以司长先代替。

    如此一经改革之后,刘备的将军府实际上便成为一个独立于现有体制的小朝廷。

    各司上任之后,顿时职权分明,不再像之前一般混乱,政令也通畅了不少。

    然则改革体制却只是秦瑱改革的第一步,八司的建立也是他接下来的改革方向。

    首先针对户籍司,秦瑱提出改变现在的基层结构,推广之前在寿春使用过的保甲制度。

    要如此改革,是因为现在他们麾下地广人稀,乡亭作为基层结构已不适用。

    有的亭由于人口迁徙,几乎已经了无人烟,可有的亭却收纳大量百姓,拥挤不堪。

    因而要建立更有效的基层组织,就需要从人口下手,以人口为基准来建立基层组织。

    其次是针对吏员司,由于察举制已然名存实亡,秦瑱便决定开始实行科举制。

    在初始实行的十年之内,每年一考,依照成绩取士,直到官员满额之后,改为三年一考。

    同时,针对官员的在任和施政状况,采取绩效制,依照就任期间经济人口发展状况,来进行评定。

    每年进行一次评定,三年进行一次总评,在任绩效决定了官员升迁与调任。

    如果三年期满却没有做出成绩,或者境内出现反叛事件,一律将官员取缔。

    而除了明面上的考核之外,游离于七司之外的监察司,还负责暗地里巡查工作。

    一旦发现有那种贪官污吏,鱼肉乡里的状况,便直接查处交予有司进行处置。

    再次便是针对兵马司的改革,秦瑱提出恢复耕战制度,即采取军功授田制。

    因为在他们掌握了半壁江山后,像是淮南、南郡等腹地将逐渐恢复秩序。

    在此之前,混乱的局势,会让百姓为了一口饭吃就加入军队之中去拼命。

    而恢复秩序之后,仅仅只是一口饭食,就很难再让这些百姓去为你拼命。

    这种时候,就需要采取新的制度来调动百姓的积极性,耕战制度就是这样一个制度。

    秦国统一六国的根本,就在于将战争和土地、爵位挂钩,百姓可以通过战争或许阶层跃迁。

    现在他们治下掌握了无人耕种的耕地,正是通过耕战体系来扩张的好机会。

    除此之外,耕战体系不仅适用于对内战争,也同样适用于对外侵略的战争。

    秦瑱已经想好了,先用耕地调动积极性,等到耕地不够之后,再以奴隶调动积极性。

    总而言之,在外界利益被全部夺取之前,大汉这一个恐怖的战争机器就不会停止。

    不过这也只是改革的一环,针对汉律已经不再适用的情况,秦瑱便以刑罚司牵头制定律法。

    通过依照增删秦汉旧律,他和陈群、伊籍、刘先等人,共同制定了一部《法科》。

    用新的律法,规定法高于人,取缔了汉律之中人情大于天的治理观念。

    针对当前他们麾下工坊难以管理的现在,秦瑱以工技司牵头,设置专门管理部门——工商处。

    以此处为单位,分别将各大种类的工坊集中管理,负责人才安置、资源调配。

    此外,工技司还负责搜罗各地奇人异士,组建科技所,专职进行工艺改进和研究。

    针对当前财物状况没有规划的情况,秦瑱以刘巴负责审计工作,来对他们麾下的钱财进行专项管理。

    审计司也是八司之中可以直接调动钱财的部门,其他司需要调用物资,都需要先经过审计司。

    最后便是教育司、卫生司,这两个部门的建立,完全便是源于秦瑱的个人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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