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法律之用,诸王安排【求追订】 (第2/3页)
“若不分情况,将所有拐卖人口的人贩子都一律处死或凌迟,那么将来再有人成为人贩子,必然不会对被拐卖者客气,说不得会极尽残虐之事。”
“想想看,他既走上这条路,被官府抓到便是处死或凌迟,那么还有什么恶事不能做?”
“反过来,若分为两种情况对待,多数人贩子在拐卖人口后,还会想着将来被抓后能保留性命,故不会轻易伤害被拐卖者。”
“这不仅为官府破获案件争取到了时间,也不至于让被拐卖者被解救时已受到难以挽回的伤害。”
听朱标讲完,顿时朱棢、朱棣等之前喊着要杀尽人贩子的皇子都皱眉沉思起来。
刘宽则是既无奈,又感慨——他觉得朱标能想通这其中大道理,足以说明其聪慧。
其实刘宽也是这两日才想明白这个道理的。
最初他也想将所有人贩子都杀了,乃至凌迟、车裂,好震慑那些潜在的人贩子。
可后来仔细考虑了《大明律》及后世法律,觉得他们既然分情况对待,必然是有一定道理的——而保护被拐卖者,便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一刀切,将所有人贩子都凌迟了,固然爽快,也能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却不能保证将来不会再有人贩子,而一旦再出现人贩子,在被抓后只有凌迟一条路的情况下,必然是格外的穷凶极恶,更加的丧失人性!
法律不仅要有惩戒、震慑犯罪者的作用,也该有减少犯罪,保护受害者的作用。
所以,大明律和后世法律才都对人贩子进行分情况处罚。
“标儿说得不错。”朱元璋露出赞许的笑容,“咱作为大明皇帝,掌管着数千万人口的国家,制定法律自是不能全凭一己之喜好,必须多方考虑,尽量顾及周全。”
“不然的话,依着咱的性子,绝对将所有人贩子都给凌迟了!”
顿了顿,朱元璋又道,“不过人贩子确实可恶,即便未伤害被拐卖者,仅流放海外三至十年也未免太便宜了他们。”
“刘宽,你觉得若对此辈加重些刑罚,该如何加呀?”
朱元璋就此事询问刘宽,一是确实想听刘宽的意见,二便是表示对刘宽的宠信了。
刘宽道,“微臣以为,或可将彼辈投入官矿为苦役,至少二十年。且不可减刑,遇赦不赦。”
朱元璋点头,“好,初八过后你便写一份奏本递交内阁,咱让人修改相关律法。”
“至于大年夜抓捕的这伙人贩子,蔑视皇权,罪加一等,便都罚到矿上为苦役五十年!”
五十年?
刘宽听得差点忍不住摇头失笑。
他之前说罚为苦役二十年,便没想给那些人贩子活路——说是罚到矿上为苦役,实际即是大明律认可的矿奴,这种人在矿上能活个十年、八年都算命大,想活过二十年基本不可能。
至于在矿上活过五十年?
那就可更不可能了。
聊完对人贩子的处理,朱元璋又叫上朱标等年长皇子,以及朱雄英、刘宽,到偏殿议事。
待众人都落座后,朱元璋朗声道,“今年咱大明上半年最重要的大事,便是伐灭北元!”
“目前西安、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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