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欲重判人贩子,成老朱外孙女【求追订】 (第2/3页)
大明妇女儿童者,杖责一百,至少流放三千里,徒刑三年。”
“而在拐卖过程中,若有虐待妇女儿童,致人伤残或死亡者,凌迟处死!”
方中宪早就注意到,被救出的孩子都没大事,不禁道:“如此岂不是说,这些人贩子可能只判处三年徒刑就没事了?”
流放和徒刑其实是一起的,就是将犯人押送某处无偿为国家干多少年的活儿,基本上以在边疆屯田、放牧为主。
所以流放三千里的三年徒刑,只要能坚持到地方,又坚持三年,其实也没那么可怕。
方孝孺道,“杖责一百后,这些人即便经过一些治疗,想坚持到边疆也不容易。”
“另外,根据朝廷最新修改过的《大明律》,这些人贩子应该会被流放南洋或美洲。”
方中宪眉头皱得更紧了,“儿子听说南洋、美洲都是好地方,将这些人流放过去,岂不是便宜了他们?”
方孝孺也觉得便宜了这些人贩子,道:“为父会上奏,请朝廷更改此律例,让这些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说这话时,方孝孺语气平定却坚定。
另一边,已经在府中守夜的刘宽,因关心此事,便让阿荣在外打听。
因此孩子们被救出后没多久,他便得知此事了,随即忍不住问陪他一起守夜的朱蕙兰,“娘子,按《大明律》,这些人贩子会怎么判处?”
朱蕙兰道,“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至少徒刑三年。若有致人伤残、死亡者,凌迟处死。”
刘宽听了,忍不住嘀咕,“怎么感觉这《大明律》跟后世差不多,对人贩子处罚力度不太够呢?”
因为后世拐卖妇女儿童一直是社会关注点,故刘宽也对相关律法进行过了解。
记忆中似乎是至少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情节越严重徒刑越长,特别严重的会判无期乃至死刑。
说起来死刑已经是后世新朝最重的刑罚了,不可能如大明一般搞凌迟——而凌迟也是大明对个人的最重刑罚。
至于说夷族,人贩子大多没人性,未必在乎亲族。且人贩子亲族也未必知道其所行之事,夷族也就没被古人用在人贩子身上。
但若只是流放徒刑,刘宽感觉太轻了。
尤其是这些人极可能会被流放到美洲、南洋去,说不得几年之后刑满释放还能在海外发财,摇身一变成为大富翁——想到这儿,刘宽心里就膈应。
他如今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啊。
要是若雪、平安被拐走了,再也找不到,他非疯了不可。
‘或许该跟老朱提一嘴,加重对人贩子的惩罚。对了,初二老朱一家子又要观影,干脆找个相关电影给老朱看。’
年初二要放的视频、电影刘宽本来已经准备好了,如今既然决定更换,便去拿来笔记本电脑,边守夜边找合适的电影或者视频···
···
辞旧迎新。
一转眼便到了洪武二十年正月初二。
这天刘宽带着朱蕙兰、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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