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集《唯识三十颂直解》 (第2/3页)
的时间,空间上活动。
第二、别境。这个欲、胜解、念、定、慧,它不能普遍,它是在一个各别各别的境界活动,跟前面的遍行刚好相反,它是在一种特别的境界活动。
第三、前面两个都是非善非恶,通善通恶,有可能是善,有可能是恶;这个善心所,就是决定是善,有十一个。就是这十一个心所的活动,会带动我们今生跟来生成就安乐的果报,有十一个善心所。
第四、根本烦恼。根本烦恼有六个。
第五、这个随烦恼,就是随顺根本烦恼而起,是根本烦恼的等流叫随烦恼。这个烦恼当然就是恶法了,它的活动会带动我们今生来生痛苦的果报。
第六、不定,就是这四个心所是不定的,不决定是善,不决定是恶。
总共五十一个心所,“皆得与第六意识相应”。所以这个第六意识它的情绪变化是很大,它有时候跟善,有时候跟恶。这前五识的话呢,它去掉这个「慢疑见」,就是这个「慢疑见」的烦恼,都是要有计度分别才可以,没有计度分别不能起「慢疑见」;还有四种不定,还有十种随烦恼,总共是有三十四个心所。馀皆得相应也!前五识的心所比较少,因为它只能够自性分别。这个是讲心所。
这心所我们简单的解释一下,在《成唯识论》说这个心所有三层意思,安立做心所:
第一个、恒依心起:就是这个心所它不能单独活动,它一定要依止心王才能够生起活动。这“贪嗔痴慢疑”的心所一定要依止心王,或者是初能变的心王,或者二能变,或者三能变;它是恒常的依止心王而生起,不能单独生起,叫“恒依心起”。
第二个、与心相应:这个与心相应就是说呢,这个心所在活动的时候,它所依的根和所缘的境界,和心王是完全相同的。比如说眼识它依止眼根攀缘色尘,那么它所带动的这个贪嗔痴慢疑的心所,也是要依止眼根而攀缘色尘。它跟心王经常是相应的,它的根和境都相应。
第三个、系属于心:这个心所生起以后,它系属于各自的心王。比如说我们生起一个贪烦恼,这个贪烦恼如果是跟第八识相应,这个贪烦恼就微细了,当然,第八识没有贪烦恼。如果说是这个贪烦恼是跟第七意识相应,那么第七意识的贪当然是我贪了——我爱。那么这个贪跟第七意识相应的时候,这个贪心所就非常微细,“不可知执受”,不可知的境界。那么如果这个贪心所跟第六意识相应,那就非常明显粗猛;所以“系属于心”就是说,每一个心所生起的时候,它一定要系属于各自的心王,它跟随顺的这个心王在那边活动,系属于这个心王活动,有这个粗细的不同。
所以因为:恒依心起,与心相应,系属于心,叫心所。
这个心王本身是一个了别性的一个总相,比如说第八识当然是异熟,第七意识的心王的功能是思量,前六识的心王当然是了境;但是同样的了境,它带动不同的心所,就有不同的境界,不同的相貌。所以心王是一个总相,是无记的。那么这个心所是内心的一种差别的相貌,差别的功能,差别的情绪,那当然就有善有恶,是这样子。所以这个心王的活动它一定有它的眷属。
这个第六意识的心所,当然是全部都有,第六意识它可能会发起极大的恶念,造五逆十恶;它也可能发起真实的菩提心,修习广大的六波罗蜜,也是有可能的。这第六意识有无穷的可能性的,所以是它的心所有遍含了五十一个心所。再看第六,第六是讲这个“受俱门”:
六、云“皆三受相应”者,谓前六识,皆能领纳顺违俱非境相。领顺境相,名为乐受;领违境相,名为苦受;领非顺非违境相,名不苦不乐受,亦名捨受也。
前面的“善不善俱非”,是说明第六意识因地的造业,这以下的受俱门,是说明第六意识在受用果报的情况;受用果报的情况是什么感受呢?“皆三受相应”。这个皆当然指的是整个前六识了,前六识在受用果报的时候,是三种差别的感受。
我们看这个藕祖的注解:
谓前六识,皆能领纳顺违俱非境相。领顺境相,名为乐受;领违境相,名为苦受;领非顺非违境相,名不苦不乐受,亦名捨受也。
“谓前六识”,这个指的是这个皆字。这是说前六转识,就是第三能变的心识,它能够领纳随顺我们心情的这个境界,也能够领纳违背我们心情的境界,或者是中庸的境界。假设这个前六识,跟我们随顺心情的境界接触,这个时候是一种乐受的出现;假设是违背我们心情的境界相接触,这个是苦受;如果是领纳非顺非违的中庸境界,这个是不苦不乐的舍受。
就是前六识在受用果报的时候,是有苦受、乐受、舍受,三种差别的感受。关于这一点,我们看附表第十二,我们把它做一个补充说明:
附表十二——五受相应门
这个受,就是我们现前一念了别的心识跟境界一接触的时候,它就有一种领纳的功能,这个领纳的功能叫做受。
在《成唯识论》当中,它先把这个受分成三大类:第一个、逼恼受。第二个、适悦受。第三个、不逼不悦受。我们大致的解释一下:逼恼受就是我们心如果跟违背我们心情的境界接触,就会有一种逼迫、恼害的感受,这叫逼恼受。这个是跟不如意的境界,如果是跟如意的境界接触,就是一种舒适,喜悦的感受;如果是跟中庸的境界接触,那就是不逼不悦的舍受。
这有三种主要的感受。这个逼恼受又可以分成两类:一个是苦受,一个是忧受。这个苦是“粗重无分别”的,忧是“轻微有分别”,我们解释一下:
这苦啊,它的行相是粗重的。这个地方没有分别的意思就是说呢,它没有随念、计度的分别,它只是一种自性分别,不带名言的,也可以说是一种直觉的反应;但它的行相是粗重的,它没有随念计度的分别,只有自性的分别。
那么这个忧呢,它的行相比较轻微,它有自性的分别、有随念的分别、有计度的分别,三种的分别。换句话说,这个时候是有名言的安立的,这个忧是由心中的名言建立起来的。
那么乐和喜,也是亦复如是。
这五种感受呢,《成唯识论》最后把它分成两种感受:一个是身受,一个是心受。这个身受就是前五识去领纳的,这个心受是第六识相应的。我们解释一下:
一、身受:这个苦乐舍这三个感受,特别是苦和乐,它们都属于身受。这个身受呢,主要的是由业力所变现的一种果报的受用,完全是过去的业力;当然有善业力的人变现出来的是一个如意的境界,那前五识去接触是一个乐受。如果是罪业所变现的,那就是一个苦恼的境界,那是苦受。这个时候,这个苦乐的感受完全是一种直觉,就是前五识去领纳的不带名言。
比如说我们没饭吃了,没饭吃的时候我们前五识的感受是非常饥饿,那是苦受了,逼恼受,是苦恼的感受。或者是寒冷,或是是炎热,这种外在环境的果报体,这种前五识的感受,这种苦恼的感受,这种都是属于直觉的,完全是由过去的业力所显现出来;当然这个直觉的感受,因为前五识本身是一刹那的,它只能够缘现前不能够回忆过去,也不能够臆想未来;所以它这个前五识的感受都是刹那刹那的变化的,这个时候没有加上第六意识的名言分别。
二、心受:这个心受,这个忧跟喜那就不是业力了,那完全是心中的名言分别所创造出来的,是由心中的随念,计度两种的分别而生的;这个忧啊,是跟心中的烦恼有关系,一个人烦恼重的人,他容易有这个忧愁的感受。说他这个人过去还是有善业的,身体很健康,福报也很大,房子住的很漂亮,各式各样的享受都是非常的舒适,但是他心中就是不快乐,闷闷不乐。怎么回事呢,心中有忧,这就是有烦恼,烦恼重的人,他就是有这个忧。
而这个忧呢,不是过去的业力创造的,是由于心中的名言所引生的;有时候,它外在的境界是乐受,但是他心中还是忧,有可能的。那么,烦恼比较淡薄的人,他容易生起喜的感受,他心中就经常保持一种安详的喜悦,这个人他就是心中烦恼轻,烦恼薄。所以这个忧跟喜,是完全是由名言所建立起来的,跟先业——跟过去的业力没有关系的。
我们做一个总结:苦乐的感受是由过去业力所感的,是由前五识来领纳的一种直觉反应;那忧喜呢,是由于第六意识的名言分别所创造的,是你自己心中的名言所引生出来的。
我们一般人啊,没有修行的人一辈子这样子活下来,“苦乐忧喜舍”这五种感受统统具足。所以《大毗婆沙论》说,我们凡夫,每一个人都中两支箭:第一支箭就是苦,苦箭;就是过去有这个罪业,使令今生有老病死的苦恼,这个苦箭还是比较轻微的,因为这个只是一刹那的。一般人除非说真的是没有饭吃了,这个物质的资具极度的缺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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