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299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m.xvipxs.net
    第1299集 (第1/3页)

    联合国在1978年协助马来西亚在登嘉楼比农岛兴建第一座越南难民营,这座难民营可以容纳25,000名难民。之后马来西亚还在登雅岛、大岛、哥打峇鲁、关丹、沙巴和砂拉越设立多座难民营,并在吉隆坡新街场设立中转中心,该中心于1982年启用,获西方国家收留的难民需在此处等候离开。1981年至1983年期间,马来西亚接收的难民人数起起伏伏,往后三年间,马来西亚接受的难民大幅减少。1987年,抵达马来西亚或邻近国家的难民人数突然上升;当年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举行峰会,成员国谴责越南在处理难民问题这方面做得不充分。

    马来西亚和越南在1988年8月签订自愿遣返协议,容许不获西方国家收容的越南难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返回越南。越南政府曾数次派团前往马来西亚,到难民营向难民进行讲解,不过从1988年至1989年期间,根据协议完成登记,返回越南的人士不足40人,所以外界认为这份协议并不成功。1989年3月14日是马来西亚收容难民的最后期限,所有在当日之前登陆的越南难民自动视为难民,当日以后登陆的越南难民则需进行甄别,评估他们是否符合难民资格。甄别政策是联合国难民署在1988年6月提出的建议,按此难民登陆后必须接受背景审查,判断他们是否符合难民资格,得到西方国家的收容。在期限届满后10个月内,马来西亚收容了9,000名难民,其中4,000人被送往西方国家;同期登陆大马的难民共有11,000人。

    之后马来西亚收紧政策,规定越南难民如要入境,则需符合难民资格,结果促使部分难民选择自愿返国;大马政府在1989年遣送1,000至2,000名越南难民回国。联合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xvipxs.net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