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4集 (第2/3页)
宪法。联邦宪法将国家的最高权力分成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部分。三权分立既出现于在联邦层面,也出现于在州的层面,各州都在联邦宪法之下拥有自己的州宪法。因历史原因,沙捞越州和沙巴州拥有较大自治权。
国家对内外的最高代表被称为元首,而政府首脑是总理。君主即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是马来西亚的guojiayuanshou,形式上拥有国家最高权力,但实权在马来西亚内阁。马来西亚内阁是马来西亚政府的行政部门,由马来西亚总理所领;马来西亚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最高元首、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是司法系统里最高的机构及最后的上诉法院。
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后,将1957年颁布的《马来亚宪法》改名为《马来西亚宪法》,此后多次修订。宪法规定,马来西亚最高元首为国家最高领导者、伊斯兰教领袖兼武装部队统帅,由统治者会议选举产生,任期5年。元首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最高权力,以及任命总理、拒绝解散国会等权力。1993年3月,马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各州王室最高领导者的法律豁免权等特权。1994年5月修改宪法,规定元首必须接受并根据政府建议执行公务。2005年1月,国会下议院再次通过修宪法案,决定将各州的水供事务管理权和文化遗产管理权移交中央政府。
马来西亚宪法第153条款赋予权力予马来西亚guojiayuanshou保护马来人和其他土著特殊地位的责任。具体来说,是指在guojiayuanshou认为合理的情况之下,有权确保公共服务、高等教育机构保留名额给马来人与沙砂土著。此外,当guojiayuanshou认为合理的情况之下,guojiayuanshou也有权执行在奖学金、准证、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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