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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5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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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05集 (第3/3页)

冰外交政策重要组成部分。主张北欧合作应依靠三个支柱:北欧内部合作、在欧洲事务上及同周边地区的合作。主张加强北欧国家在欧洲事务、与周边地区关系、环境保护、渔业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积极支持芬兰提出的“北部地区”概念。2003年正式加入联合国框架内的“北欧国家联合维和部队”(NORDCAPS)。

    积极支持波罗的海三国争取独立的斗争,并于1991年8月率先与三国建交。积极参与北欧国家与三国的政治、经济合作。支持三国加入北约。参与波罗的海委员会、北极委员会、巴伦支海理事会。2002年拉脱维亚总统对冰岛进行了国事访问。

    同俄罗斯的关系

    重视发展同俄罗斯关系,支持俄改革进程,希望俄能实现稳定。认为俄在欧洲持久和平问题上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主张吸收俄加入北约。1994年与俄签署两国关系基本准则声明。1999年4月,两国就巴伦支海问题在莫斯科签订协议,结束了历时6年的巴伦支海争端。2002年冰总统格里姆松对俄进行了国事访问。

    同亚洲国家的关系

    认为亚洲不仅具有广阔市场,而且将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1995年初冰在北京开设其在亚洲地区的第一家使馆,2001年10月在日本设馆。本世纪初,冰领导人先后访问了印度、越南和日本。冰岛和印度于2006年互设大使馆。

    同非洲国家的关系

    2003年冰在莫桑比克开设其在非洲地区的第一家使馆。首次召开驻外使节会议,将发展同非洲国家关系列为重要议题。2004年度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约16亿冰岛克朗(约合2286万美元),主要用于对莫桑比克、纳米比亚、乌干达等国的援助项目,参与世界粮食计划署的应急援助。承诺到2008-2009年度,外援资金达到GDP的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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