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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9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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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89集 (第2/3页)

约有12%的人口需要被安置。战争赔款、失业问题以及对芬兰保持独立前景的不确定曾导致了大批的移民在1970年代离开芬兰。而到了1990年代“华约”解散,东欧巨变及苏联解体后,芬兰又开始接收大批难民与移民。

    民族

    芬兰人大部分是芬兰族,其中芬兰族占90.9%,瑞典族占5.4%,还有少量萨米人(曾称为拉普人)。

    政治体制

    政体

    芬兰的政体是内阁制,自1917年12月6日宣布独立以来,芬兰就一直是一个独立的共和国。而此前芬兰是俄罗斯帝国统治下的藩属国。其历史基础是斯堪的纳维亚自耕式农场主社会。芬兰是北欧国家中唯一在此基础上建立共和国体制的国家,并且芬兰的总统要比其它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国王或君主有更强的政治影响力。

    芬兰实行共和制和“议会代表”民主体制,议会依照比例代表制原则以直接选举方式产生,人民拥有政治权力并通过议会来行使。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采取一院制,由200名议员组成,每4年改选一次。

    国会内包括一个议院及其200位议员。议员以四年为一任,经过直选及比例投票制选出。共和国总统每六年选举一次,芬兰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

    2006年1月至12月,芬兰第二次担任欧盟轮值zhuxi国。在任职期间,在提升欧盟的国际地位、增强欧盟行动的连贯性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2011年6月,联合党、社民党、左翼联盟、绿色联盟、瑞典族人民党、基督教民主党组成联合政府。

    宪法

    1919年7月17日颁布生效。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议会和共和国总统共同行使;总统是guojiayuanshou,拥有任命政府、掌管外交、统帅三军等实权,每六年选举一次。1999年芬议会通过新宪法,名称由《政府组织法》改为《宪法》。新宪法加强了议会和政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削减了总统部分权力。

    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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