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集 (第2/3页)
17世纪,瑞士银行业迎来大发展。一大批有钱人和精通银行业务的管理人才从法国和意大利来到瑞士日内瓦。他们带来的资金和技术使日内瓦的银行业在短期内有了跳跃式发展。同时,为了避免泄露这些人的财产状况,瑞士银行开始形成保护私人账户隐私的传统。1713年,日内瓦议会制定银行法,规定银行人员有责任记录客户信息,但是禁止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他人。
为保护银行客户安全,同时也为防止客户流失,1934年瑞士政府颁布《联邦银行法》,瑞士银行保密制度正式建立。该法律规定任何储户都可选择自己认为妥当安全的方式在瑞士银行开户存款,储户被允许使用化名、代号或数字来代替真实姓名。不仅开户存款时,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而且取款或转账时,银行也完全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章程办理,财产的真正拥有者可以做到永不露面。该法律还要求银行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银行职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储户秘密,无论第三方是私人还是官方。若有违反,该银行职员及引诱其泄露信息的第三人,都将面临6个月至5年的监禁,以及最高5万瑞士法郎的罚款。保密协议终身生效,,会因为银行职员离职、退休、解雇而失效。
保密制度终结
瑞士银行保密法规在为其吸引大量境外存款的同时,也暴露出缺乏透明度的弊端,客观上为逃税和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瑞士因此和同样恪守银行保密传统的奥地利、卢森堡等国一起饱受外界诟病,长期被称为欧洲的“避税天堂“。
美国的施压
2009年2月19日,在美国的强大压力下,为了避免被美国起诉,瑞士最大银行瑞银集团做出妥协,被迫向美方支付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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