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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土地改革,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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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五章 土地改革,开启! (第2/3页)

笑道:“原来藩王的田地,本就出租给周围的佃户耕种,一般不会随意耕改租户,皆为永佃田。”

    “如今朝廷撤藩,往昔藩王田地收归朝廷所有,继续给原来的租户耕种即可。”

    “无非是王田改成了皇田,向藩王纳租改成了向朝廷纳赋税,并无多大区别。”

    “殿下不必为此而忧虑。”

    他顿了顿,又意有所指的接着道:“如此处置,佃户皆不变动,再为稳妥,不会因朝廷撤藩而引发动荡与不安。”

    这句话可谓是大有深意。

    杨士奇看出了朱允熥想借撤藩之机,对原属藩王的田地进行大改。

    但在他看来,撤藩本就是极易引发动荡的事。

    如果再对藩田改弦更张,风险便更大了。

    一些本来就对撤藩不满的藩王,正愁找不到借口刺激下面的民众呢。

    朝廷不能在此时授之以柄。

    能不动的都不动,能不变全部不变,平稳过渡,才是最佳策略。

    不得不说,杨士奇所言,也是老成持国之见。

    只是与朱允熥心中的规划,相差甚远。

    不过,听完杨士奇的话,他脑海内突然像是抓住了什么似的。

    永佃田。

    对。

    就是永佃田!

    所谓永佃田,即佃农永久租种地主的土地,世代不变。

    地主不得加租,也不能转租给别人,故称“永佃”。

    永佃田最早出现在宋代,至元代慢慢形成更大的规模,明朝则进一步发展。

    尤其是在江南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永佃田十分流行。

    在北方,则主要是藩王的王田,实行永佃。

    永佃田分割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即地主拥有了土地所有权,而佃农则拥有使用权。

    这种制度下,地主只能收取固定不变的租金,无权随意增租或干预佃农的耕作。

    佃农有权依约退回、转租或典卖佃权,而田底、田面可分别转移,前提是不影响地主收租和佃农耕作。

    永佃田制度对农业生产和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调动了佃农的积极性,促进了土地的开垦和农业的发展。

    其次,永佃田制度保证了佃农的人身自由和生产生活的保障。

    相较于原来的佃农,因为地主不能加租,不能改租,故而永佃农的地位大大提高。

    不少地方的农民,都曾为争取永佃权而斗争。

    此外,永佃田制度还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毫不夸张地说,永佃田的出现,绝对是封建社会的一大进步。

    然而,凡事物极必反。

    封建社会总是有一种很神奇的魔力,能将好事,一步步变成坏事。

    永佃田的出现,反而大大加快了土地兼并进程,使得土地迅速流转到少量大地主手中。

    为什么呢?

    原因自然是朝廷的赋税制度了。

    官员和考取了功名的人等地方豪绅有减免税赋的优待。

    于是,很多人干脆将自己的土地无偿转到地方豪绅名下,以此来逃避国家税赋。

    他们敢这样做,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永佃田的出现和发展。

    即在将田地转让出去的时候,先签订契约。

    仅将田地的所有权到对方的名下,但往后要永久出租给我,及我的子孙后代,世世代代,永不改变。

    并且约定好田租,永远不能加租。

    如此一来,田地的所有者才会放心的将田地转让给别人。

    通过使用权分离,赠送出所有权之后,田地的使用权,实际上还在自己手中。

    得到田地所有权赠予的豪绅,白白得了一个所有者的名义,能收取极低的田租,也乐得为之。

    反正是白送的好处,不要白不要。

    双方可谓是一拍即合。

    因此,类似的转让,大行其道,蔚然成风。

    试想,如果没有永佃制度,那民间也就不会有这般“聪明”的操作。

    因为没有该制度,则将田地转让出去后,自身的利益将得不到保证和维护。

    谁还敢随便转呢?

    好好的一个保护佃农利益的永佃制,就这样变成了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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