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百四十章 人心之变,司法大改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二百四十章 人心之变,司法大改革! (第2/3页)

对两人做出适当的惩罚才好交待。”

    “我建议,将两人削去官身,再令他们暂代原职。”

    “既可让他们心存敬畏,也能使其为太孙殿下所用。”

    朱允熥点头道:“这个主意不错,就这么办。”

    “不过,杨靖不用去暂代刑部尚书了,让他去掌都察院。”

    他深吸了一口气,道:“我要对刑部进行大改,调整其职权,授刑部缉拿盗贼,抓捕罪犯之权。”

    刑部受理全国刑事案件,掌刑名,主管刑罚及监狱等政令。

    刑部也会对地方官员的执行进行监督,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

    然而,一般而言,刑部并不直接去抓捕犯人。

    这一职责是由地方府、州、县各级衙门来完成的。

    他们抓捕完成后,重要的犯人会移交刑部关押,由刑部审理,或者三法司联合会审。

    当然,也有例外。

    诸如皇帝要抓某个官员,也可能直接令刑部抓人。

    但这种实际上也只是简单的收押,与缉拿盗贼,抓捕逃犯不可同日而语。

    姚广孝和杨士奇对望了一眼,似乎都有些钱诧异。

    杨士奇道:“此前小王爷的税务司在全国各地清剿匪寇,做得很是不错,各地的盗寇山贼大大减少。殿下却突然召小王爷回京,莫不是想让他主管刑部,负责清匪一事?”

    朱允熥轻轻点头:“我确有此意。”

    虽然税务司在清匪上面做得不错。

    但这毕竟不是税务司的主业,让税务司一直做这些事,多少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他给税务司布置一定数量的兵力,主要还是为了对付那些抗税不交的大户。

    这样税务司自己便可直接捉拿,不用麻烦别的衙门相助,以免误事。

    却不是让税务司去专门剿匪的。

    术业有专攻。

    如果是城市里的地痞、流氓,黑社会等,税务司收拾他们还算名正言顺。

    因为他们都没有合法交税。

    但山贼盗匪……税务司若真要整天去对付他们,那就是不务正业了。

    说起来,山贼盗匪的事,亦是千年顽疾。

    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三年,花了整整四年时间剿匪,共计剿灭近三百万匪寇,才让山贼盗匪彻底退出历史的舞台。

    剿匪三百万,这在后世人的看来,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其中固然有不少实际上敌军的残军败寇,潜藏下来成了土匪,但也足见匪寇的数量之多。

    而湖南湘西的剿匪更是一直持续到了一九六五年。

    老朱治下的大明,当然不可能有数百万计的匪寇。

    但若说山贼盗匪都清理干净了,那显然也并非如此。

    大明境内的小股山贼匪寇,仍然不少。

    武侠的江湖当然是虚构的。

    但现实里的绿林强盗,却是一直存在,绵延不绝。

    无非是治世的时候会相对少一些。

    乱世的时候,便如雨后春笋般都冒出来了。

    再比如说,老朱下令严禁的白莲教,到现在仍在各地活跃。

    甚至时不时发动造反。

    只是每次都很快被镇压,没有形成气候。

    历史上,有明一代,这些势力始终都没有被彻底清除。

    一直到永乐、天启年间,他们仍然活跃。

    从税务司的剿匪的奏折,及各地官府的态度来看,朱允熥觉得要彻底铲除大明的匪寇,不能依仗地方官府衙门。

    因为它们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地方保护主义色彩。

    许多匪寇在地方官府衙门有非常复杂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

    即便是朝廷将当地主官撤职,调任新的官员前往,也仍然会受到制约,有心无力。

    这种情况下,由朝廷中枢直接成立专门的机构,直接进行打击,才是最好的方法。

    杨士奇沉声问道:“大明疆域辽阔,若刑部要直接办案,恐怕能管的事还是不多且不便,殿下对此有何规划?”

    对于新成立的部门,素来都是朱允熥做出规划,杨士奇只需要负责具体执行。

    在这方面,太孙殿下往往都有他完全想不到的好主意,令杨士奇每每惊叹不已。

    大明各州、府、县衙都有捕快衙役,但他们的职责,并没有什么不同。

    “刑部不管一般的案子,只管大案要案。”

    “对于地方上报的重大案件,刑部可根据需要,进行提级管理,直接过问,这是其一。”

    “对于流串各地作案的强盗、匪寇,或白莲教匪首,由刑部直接派人追捕,以免地方官府地域范围限制,束手束脚。”

    “刑部再自行派出人马,对全国治安进行监察,对江湖上有名的绿林强盗,立案查办。”

    “其四,调拨兵马,成立专门的缉盗司,清剿相对庞大的江湖势力。以后如无必要,剿匪之事皆由刑部主管,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