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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章、朕与他火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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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0章、朕与他火并 (第2/3页)

奴隶,宗室、勋戚、官员也有相应的蓄奴许可,但数目上会做象征性的规定:英宗年间改过一回,增加了恩典,允许四品以上蓄奴婢十六人,五六品十二人,七品以下递减两人。

    而“庶民之家当自服勤劳力作,故不准存养奴婢”,违令“杖一百,即放从良”。

    官方似乎一直致力于禁止民间自发的良人奴仆化,但民间自有对策。

    首先是买卖,“皆不书为奴为婢,而曰义男义女”。卖身契卖成了义男义女身份,实则是奴婢。例从主姓,成年后还可能给予田土婚配,成为世仆。

    对此,朝廷的对策就是绝不承认义男义女的奴婢身份,在法律上把他们看做是主家的子孙,纳入户籍丁口。

    然后是雇佣。离朱常洛最近的是万历十五年,朝廷有了一个新体例:官民之家但凡请人,要立有文券、议定雇佣年限。

    除了官方允许的官员权贵蓄奴,朝廷其实一致致力于在法律层面保留其他实际奴婢的良人身份。

    但由于官绅特权的存在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实际又会出现自己完全没有了田产、佃租权贵官绅田土的佃仆,还有与权贵官绅合作、主动投献以规避赋税的豪奴。

    这些豪奴的特点是仍然拥有较多的资产,他们只是向名义上拥有了自己土地或店产的主家交“佃租”,但实则自负盈亏,往往充当着主家的“高管”角色。

    与佃仆、雇工不同的是,豪奴家仍旧是良人身份,可以读书、应试、做官,大多数豪奴自己还另有佃仆或雇工性质的奴婢。

    发展至今,权贵官绅也懂得不激化矛盾。放出别居、安排婚配、拨给土地房屋安排其耕种或提供其他生产资料让他们劳作,如果忽略他们要遵从主家命令的奴仆事实,日常生活当中其实与普通百姓家没有太大区别。

    无非是纳税、服役的对象从官府改为主家。

    现在朱常洛提到要从九边开始做统一民籍的工作,这意味着是比寻常清丈田土、清查人丁更系统的工作,要真正深入到能见到的每一个活人,把手插到权贵官绅家中、族中。

    此前厉行优免,最终效果其实相当于官绅人家“自行申报”,顶多触及了一些资产和应税规模比较大的“豪奴”。

    因为再深入下去,就是那些自愿为奴仆的真正底层人家,是更加广泛而深入的社会问题。

    “正好承德府、辽宁省和新边田地多,九边都由枢密院在管,做好安置。”朱常洛很坚决,“边将若是舍不得军籍兵仆和屯田、粮饷的好处,大战叙功正愁难赏。”

    他看着田乐说道:“要动文臣士绅时,绝不可能又单独优待武官。先把边军彻底整顿好了,辽宁省外诸省治安司虽然现在还不会设,但枢密院之内可以先单列一个系统出来分流好。九边不好好梳理一番,和鞑靼、女真以新的思路往来也是空话。边军走私,卡要掳掠,杀良冒功,这些事你最清楚。”

    田乐知道皇帝的思路:先从武官系统打样,既能把刀磨得更锋利一些,又会让文臣士绅将来不能以此为借口。

    他凝重地点了点头:“那臣要先与院内好好商议方略。另外,施政院那边也需要说好。整饬九边,定会占不少新边田土。”

    “生产建设兵团。”朱常洛早就想过这个问题,“屯田不再分散到一些屯卫来管,把屯田监管权从官府手里拿回来。逐步转移权属,诸省屯田渐渐用来安置地方各色小民、佃仆,枢密院通过生产建设兵团在边陲直接管理屯田和其余军产,效仿驿站体系。”

    田乐听着这概念琢磨了一下,随后问了一句:“诸省屯田都渐渐发卖?”

    “放到朕要动文臣和士绅之时。”朱常洛说道,“办法有许多,到时候想买田的人家首先必须要有男丁志愿从军,可把优免折算成买田款,让他们不致于拿不出银子,全让士绅富户拿去。士绅富户想买,出丁从军一样必须是硬规定,不允许雇人替代,这同样要与统一民籍、清查户丁一起办。”

    田乐的担子很重。

    携大胜之威,第一个大动作是继续整军,而这次要触及全部武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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