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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废法而服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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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4章 废法而服私! (第3/3页)

什么能做,什么是恶,若是做了就会触犯刑罚。

    只需要将触犯法令的人放在这个善恶的标准当中,只需要让百姓看见他善或是恶的一面。

    苏白所提出的这个概念可能有些难以理解,他也换了个通俗易懂的说法来进行解释。

    比如说有两个人,一个是大家眼中的好人,善人,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大善人,另一个是大家眼中的坏人,恶人,是当地人眼中整日无所事事混吃等死的无业游民。

    如果这两个人都触犯了同一条法令,要接受同样的刑罚。

    那么立刻就会有人觉得不公平!

    因为普通百姓总会习惯性的认为,好人做了坏事是另有隐情,坏人做了坏事遭受刑罚就是罪有应得。

    所以普通百姓习惯性的为好人辩护,打从心里认为他们的行为应该被谅解。

    说不管善恶都要同罪同罚,那以为人们为何还要行善呢,经常做好事的人就应该被一定程度上的谅解,同罪同罚虽然看起来公平,但实际上却是最大的不公平!

    可真的是如此吗?

    问题就是,这个好坏是由谁来决定的?

    百姓所被灌输的善恶观念就真的是正确的吗?

    如果好人背地里做着伤天害理见不得人的肮脏勾当,只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呢?

    如果坏人表面触犯了刑罚,背地里却是乐善好施经常对他人施以援手,只是不善于表达,对其他人宣传自己的善呢?

    “人心如海,深不可测,善恶难明。以人治易法令,必致法废私从之局。是谓贵者愈显其威,愈能裁善恶;近权者愈能操法。是以王子犯法,与庶民异罚,此其典型也。”

    如果这样下去,越来越多的人会开始刻意维持自己善的表象。

    刻意的捐出很多财物,实际上只是换了个口袋。

    刻意的说出某些话,可实际上心里却是并不这么想。

    最终一部分代表了法令,一部分借法令投机取巧...

    而那些跟风的百姓,则被他们变成了随后可以丢弃的工具。

    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又推翻了本就不是针对他们的,而是针对法外狂徒。

    针对那些权贵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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