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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法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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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8章 法律的意义 (第2/3页)

思宁、蓝天心三人心里一凉,胸口仿佛被一块巨石轰击!

    在【故意杀人罪】的基础上,现在又加了一条【侮辱尸体罪】,形势不容乐观啊...

    唯有洛冉,面色依旧保持镇静,她在等,等审判长接下来要说的话!

    “具体到本案中,被告人唐盼娣在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的第二天,前往秩序机关投案自首,并能主动坦白案情,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其次,在今日之庭审中,受害人家属已对唐盼娣出具谅解书,经本院认定,可以作为受害人家属真实意志的体现,且被告人唐盼娣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最后,考虑到被告人唐盼娣杀人之动机,与受害人过往之重大过错有一定联系,故本院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侮辱尸体罪条款)、第二百八十八条(取得谅解从轻条款)、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条款)、第六十七条(自首从轻条款)之规定,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唐盼娣,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8万元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S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华国栋

    陪审员:李广君

    陪审员:周菡

    二〇二二年五月一日

    书记员:马晓楠

    “本案到此审理结束,现在闭庭。”

    “铛——”!

    随着主审法官重重敲下法槌后,旁听席上骤然爆发出一阵喝彩声:

    “法官大人判决有理有据,量刑适当,我打心眼儿里服!”

    “华法官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没有轻易判处一个人死刑。”

    “有期徒刑15年,这样的判决应该是社会各界关注此案的人,都可以接受的结果。”

    网络直播间,弹幕大军飘过:

    “为什么我满眼泪水?因为我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法官大人好样的!”

    “我就是学法律的,按照《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解释,根据唐盼娣的情节要判15~20年,甚至无期徒刑都有可能,法官大人已经从轻判了。”

    “我是法学博士,前面那位仁兄说得没有错,本案之所以从轻判处15年,我想是主审法官动用了【自由裁量权】!”

    (小课堂:【自由裁量权】分为行政自由裁量权与司法自由裁量权,这里指的是司法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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