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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慈不掌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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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4章 慈不掌兵? (第1/3页)

    秦庄的担忧,刘荣很清楚。

    那件东西,从最初开始研发至今,总共有六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也就是初始版:甲号,其实更具象征意义,而非现实意义。

    用刘荣的话来说,就是做成爆竹刚刚好,再怎么往下研究,也就是个礼花的前途。

    第二个版本,即改进版本:乙号,在第一版的基础上有了进步,却也仍旧有限。

    准确的说,这乙号,与其说是炸药,不如说是‘燃药’。

    你如果想让一片区域瞬间起火,乃至是爆燃,那用这个乙号准备错。

    但此爆燃非比爆燃——这里的‘爆’字仅仅只是说它烧的快,却并不和爆炸沾边。

    可以说这第二个版本的乙号,确实具备了一定的威力,却也同时走了一条错误路线。

    第三个版本,即丙号,则是验证了另外一个错误线路。

    ——你说它威力小吧,它还真能炸。

    而且还真能炸死人!

    可你要说他威力大吧?

    它又只能炸死个人。

    没错。

    ‘个’人。

    脑袋大的陶罐,几斤物料填进去,爆炸后的杀伤范围,愣是只有一丈之内!

    甚至一丈之内都做不到逼杀,而是只能确保‘重伤’。

    超过一丈的范围,就连重伤都做不到了——离得够近、运气够好,或许还能轻伤对方,否则顶多破人家一层皮。

    这前三个版本,可谓是让那段时间的刘荣哭笑不得。

    ——一款烟花爆竹专用,一款杀人放火专用,一款定点爆破专用;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直到第四款:丁号,也就是刘荣方才,交代秦庄准备一千斤的杀器被研究出来,情况才开始出现些许变化。

    这丁号,威力巨大!

    每一斤成料,杀伤力都能达到方圆十来丈!

    若是在陶罐中,另外添加碎石子之类的进阶零部件,更是能保证爆炸点中心七丈的距离内,敌我双方十死无生!

    十丈之内,也仍具备有效杀伤。

    这,大概就是刘荣想要的东西了。

    ——威力固然没法和后世,新时代的那些大杀器相比,却也几乎有后世近代投掷武器的威力了。

    当然,毕竟时代局限性在这里摆着,这丁号,无法做成后世近代那样的便携式投掷品。

    不是做不到,而是这丁号的爆炸威力,是以较高药物量来支撑的。

    就拿方才,刘荣所交代的那一千斤,分成一千个陶罐,每个陶罐一斤的丁号举例。

    一汉斤,便是后世二百五十克。

    这还只是药物量,还没将作为‘辅料’的碎石子,以及作为容器的陶罐计算在内。

    全部加在一起,这么个装有一斤丁号的陶罐炸药,重量大约能达到十四汉斤,也就是后世三公斤般。

    这么重的玩意儿,而且还是拿陶罐装着,让单兵去投掷,显然是在异想天开。

    所以只能用投石器,把陶罐当做石头,往敌人所在的方向砸。

    当然,投石器把这些陶罐投出去之前,得先给这些陶罐点火。

    而问题,也就出在这个缓解了。

    ——首先,作为刘荣认知当中的‘烈性炸药’,这丁号,本身在储藏、运输过程中,就算不上稳定。

    搬运过程中,颠了一下、晃了一下,又或是磕了碰了,那是半点儿不惯着你,说炸就炸!

    甚至哪怕你不同他,就把他稳稳当当放在那儿,他也可能因为某些奇奇怪怪的原因,冷不丁给你炸一下子。

    可能有温度因素,也可能有药物之间的挤压作用之类——刘荣也搞不懂。

    偏偏这玩意儿,毕竟是国家机构要批量生产,哪怕是在试验阶段,你也不可能一斤一斤的用。

    于是,过去这一年多的时间,鲁班苑便解列发生了数十起丁号炸药意外爆炸,所引发的大规模伤亡事件,以及紧随其后的火灾。

    如果说,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危险性,还能归类为运输安全、仓储安全没做到位的话,那在实际应用当中的问题,就是实实在在的时代局限性了。

    ——怎么点火?

    一套罐里小半都是黑火药,但凡沾点火星,你这辈子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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