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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94章 证据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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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694章 证据真伪 (第3/3页)

,他问:“我问你,王小美当时穿着什么衣服?她打了你一个大耳光,距离如此之近,你应该知道。”

    小雪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她停了一下,随后说:“时间太长了,我哪里能记得起来?”王树仁又问:“他们当时是怎么走的,你总会记得吧?”小雪说:“坐的出租车。”王树仁问:“你确定他们是上的出租车?”小雪咬了咬牙,肯定地回答道:“是的,我看着他们坐出租车走的。”王树仁喝问道:“据我调查,当天整个江都县的出租车都在为起步价的问题闹□□,怎么会有出租车?”小雪呆住了,她说:“可能是走回去的吧。”

    王树仁轻松地看了看四周的人们,说:“各位都听到了,证人小雪所说的证言前后矛盾,一会肯定地说当事人和受害人是坐出租车离开的,一会又说可能是走回去的。不仅如此,她能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景,记得当事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对话,却以时间太长为由称自己忘记了受害人的衣着,我提请法官,对证人小雪的证言可信度进行评估。”

    审案法官面面相觑,公诉人在此时站了起来,他说:“辩护律师,小雪的证言在本案中只是辅助性证据,在本案中,受害人王小美颈部的掐痕与被告邓火强的手部特征基本吻合,从邓火强指甲缝里采集到了王小美的衣服纤维,这就充分说明,邓火强在王小美生前与之发生过激烈的打斗,邓火强就是杀死王小美的凶手。”

    王树仁摇摇头,他说:“公诉人,仅凭着这两点,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杀死受害人,如案情陈述所言,被告人在前一天曾经与受害人发生过口角,起因是货款难以收回,但是江成公司的经理下午告诉邓火强,公司已经同意支付货款,这就说明,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矛盾已经解除,按你们的推断,真正让被告人杀害受害人的起因是因为被告人找坐台小姐,对不对?”

    公诉席上的三个交换了一下眼神,其中的一位说:“是的。”王树仁指了指小雪,说:“所以,她的证言的真假,才是本案的关键因素,如果证人所提供的证言是虚假的,那么完全可以否定被告人杀人的动机,从我询问她的情况来看,她的证言值得推敲,不足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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