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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不认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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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不认识路! (第2/3页)

所事事的贵族劳作到死。

    吃的是贵族们的狗都不吃的食物,碰上饥荒还得啃青草树皮度日,山上的猎物是食物,却是用命去换的,除了强大的职业者可以打些猎物,其他人如果想死才敢去打。

    那时候的罗德面黄肌瘦,身上没有半两肉,活像个骷髅,现在却完全是两样。动乱的时代,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地狱,但是对他来说,这几个月来却过的如鱼得水,现在的罗德已经完全是另一个人了,他的个头比以前更高,身上也布满了肌肉,甚至获得了传说中的力量。

    以罗德现在的身手,给贵族当个扈从都可以,一些要求低的,或许能混个骑士当当,这一切的前提要能活着离开这片森林,现在这对他来说问题已经不大了,因为他已经脱离了高阶魔兽的统治区来到了这片森林的外围,这里虽然有些一阶的魔兽,但是并不可怕,罗德自觉只要不碰上二阶的魔兽就成。

    佣兵的队伍曾经来到这片地方,但是在精灵部落被击退了,然后佣兵回到了森林外围以西的地方修建营寨,只是派出巡逻队四处劫掠食物和人口,没有再发起攻击,而精灵部落的力量并不充足,也没开始在人类世界耍威风,现在双方都在积累力量。罗德在逃亡时曾经碰上过来东边侦查的精灵斥候,所以也知道些情况,可是他带着妹妹,不然那时就偷偷跟着那位精灵去精灵部落看看。现在的森林正是最平静的时刻,因为双方都在酝酿着一场大战,这平静,不过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奏。

    罗德的手中还拿着一把断剑,身上穿着一件破旧的皮甲,这些都是他捡到的,贵族领主们的军队无能,看到精灵就丢盔弃甲的逃跑,这些装备精灵是不屑去拿的,正好便宜了罗德这类人。

    沿着小路一路走,罗德一路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不时看到一具野兽的尸体,死的时间不短,因为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他一一仔细的查看,这些野兽身上都有枪伤,最致命的伤害却不是枪造成的,而是脖子上干净利落的一刀。

    前面有动静?罗德忽然停下了脚步,入眼的是一群野兽,一群野兽,他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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