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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5章 国债不等于缺钱,可控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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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55章 国债不等于缺钱,可控的透明度 (第2/3页)



    崇祯点了点头:“国债的特点就是自愿性,朝廷不得强迫和摊派,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也不强迫,商人可以自己选择种类和数量,

    以及国债的特性就决定了商人的担忧、观望等等,那么自然是谁先买到就是谁的。

    你们想一想,一个能够立刻拍板决定购买的和经过反复衡量后再购买的,哪个商人会更合适一些?”

    众人眉间满是思索之色,而后恍然大悟。

    如果两者之间比较,自然是前者最为合适的,甭管他们是基于国债的各种特权还是其他因素,但归结起来的第一个决定性因素那就是相信朝廷。

    “国债的发行由户部和皇家银行负责,在当天的大明日报上刊印,全国统一时间开售。

    为了防止各州府印刷时提前泄露,每一次的发行都由当地锦衣卫负责印刷馆的守卫和安全,一直到当天大明日报开始售卖结束。”

    众人连连点头,表示认同。

    毕自严又道:“陛下,中长期国债毕竟是十年以上,数以千万计的银子存放,如何让购买国债的人放心,这是个问题。”

    “的确是!”

    崇祯眉头也皱了起来。

    国债的发行大部分是因为财政有缺口,所以才发行国债筹集资金解决难关。

    但这不是唯一的。

    国债不等于缺钱,这是一种与商人绑定的手段。

    “首先,规则透明,无论是发行还是赎回,或是利息等等,都必须是透明的;

    其次,监督权,诸如特别国债、专项国债等等,都必须向所有国债持有者公开,他们可以在特定时间内查询国债的每一笔开支的去向。

    第三,朝廷每年年初公布上一年的赋税收入,确保赋税收入能覆盖发行的国债规模,如此就能让商人们随时都能赎回。”

    前面两点他们倒也还能理解,可第三点就让他们难受了。

    历史上有不少的朝代都公布了,诸如北宋熙宁变法期间,王安石公布‘青苗法’贷款收支以取信于民。

    嘉靖倭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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