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弘历的终末(下) (第2/3页)
姓五十起,其人从事职业五花八门。
有江湖郎中,有酒店掌柜,有教书先生,有算命先生,有帮工,有裁缝,有轿夫,有和尚,还有不明职业者,有疯人,全然不识字者,亦能触犯文字狱而丧命。
本身丧命不说,还能牵连家人,如《字贯》案之王锡侯,乾隆四十二年时年已六十五,乃一垂暮老者,仅因触犯名讳而成就特大逆案,子孙七人被杀,女眷全部发卖为奴,满门遭诛灭,一清贫之家,转瞬之间化为齑粉。
升斗小民无丝毫反抗之力,手无寸铁之民亦无丝毫反抗之心,所作所为,全为生计,然弘历以一己阴暗恶念之心,怀愚弄天下、恐吓天下之意,凌辱小民,屠戮黔首,张牙舞爪,形如恶魔,喷吐烈焰,炙烤天下,遂使黎民百姓深处水深火热之中!”
……
……
……
彭敏治站在大总统府的高大讲台之上,将自己整理出来的弘历杀人害命的案例一一诵读。
越是荒唐,越是可笑,越是着重批判,将弘历内心深处的丑陋之处全部揭发出来,将他内心深处的阴暗、险恶大白于天下,使其全面坍塌。
最后,彭敏治对弘历做了一番全面总结。
“大国皇帝,动辄对无罪升斗小民施以重拳,打为齑粉,闻所未闻,古今罕有,往前论千年,唯有夏桀、商纣之流可堪与之相提并论,弘历妄言乾隆盛世,然世间安有无辜小民受千刀万剐之盛世?弘历妄言千古圣君,然世间安有凌迟疯人痴汉之圣君?
爱新觉罗弘历者,本辽东蛮夷也,以夷狄之身殄为中华君主,沐猴而冠,沾沾自喜,肆虐人间,践踏疆土,毁我华服,焚我书籍,辱我尊严,断我传承,遂使饿殍遍野、冤魂遍地,人间举目无生还之人,地府拥挤无立锥之地,我三万万中华公民受其戕害,举目四望,不见光辉。
爱新觉罗弘历罪孽深重,罄竹难书,磨牙吮血,屠戮良善,所作所为禽兽不如,堪为人间恶鬼,遂以中华联邦刑法第三款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判处爱新觉罗弘历死刑,立即执行!死后,不得入葬,烧毁其尸,挫骨扬灰,传扬天下,以告慰万千死魂在天之灵!”
彭敏治宣读完这份司法判决之后,整个大总统府面前的大广场上是一片寂静的。
中华联邦的官员们、士兵们、民众以及外宾们都听完了这份司法判决书,能听懂汉话的不需要人翻译,听不懂汉话的自然会有人帮忙翻译给他听。
比如小皮特,他的确听不懂汉话,但是有人翻译给他听,结果他越听越觉得惊讶。
对于上位者的审判,古今中外往往集中在大环境、大局面的范畴,主要从更高的层面以历史功绩判定一个上位者是否有罪,是否有功,但是这份判决书却几乎没有提到这些大环境上的事情,将主要审判和治罪的内容着眼于“杀人”这一层面。
处决弘历,主要是因为他肆意杀人。
这着实有点少见。
不单单是小皮特,其他那些作为上位者的外宾们也感到疑惑。
从他们的身份、权势出发,自然不会觉得弘历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以他的权力,口含天宪,说什么就是什么,说谁有罪就是有罪,要杀谁就杀谁,能算什么过错呢?
可是赵学宁就是把弘历的罪过定义在了杀人凶手的层面,为那些枉死的升斗小民鸣不平,认为弘历平白无故害人性命,这是他需要遭到审判、被处决的主要原因。
所以不单单是外宾们感到疑惑,弘历自己都觉得疑惑。
审判他,不用历史层面的攻过来审判,却要用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来审判他?
我杀一两个升斗草民又如何了?
居然以此来审判我?
还把我骂成人间恶鬼、一无是处?
因为杀了一些升斗小民,所以就要处决一个皇帝?
你没问题吧?
弘历十分疑惑地看着高台上的彭敏治,一时间居然都忘记了自己可以回嘴、痛骂这个家伙来为自己鸣不平。
不过很快他就没有这个回嘴的机会了,因为赵学宁来到了彭敏治身边,俯视着高楼之下身着龙袍跪在地上的弘历。
他拿过了彭敏治手上的司法判决书,往楼下一丢,丢在了弘历面前。
“一桩桩一件件,都是你的罪孽,这些被你杀死的人大多都是无辜的,被你杀死的原因,主要也是因为被你认为威胁了你的统治,他们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仅仅就是因为伱一个人认为他们有威胁,所以他们就要家破人亡。
然后你还把这些事情记录下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似乎要以此炫耀你的权力和威势,以此恐吓天下人,让全天下人都不敢继续反对你,你的心思何其歹毒?何其罪孽深重?
你或许觉得我会因为其他的事情杀了你,但是你错了,爱新觉罗弘历,中华联邦政府判你死刑,仅仅只是为无辜死者讨回一个公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别的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你是个杀人凶手。”
弘历错愕地看着自己面前摊在地上的司法判决书,然后又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俯视着他的赵学宁。
“你就为了这个要杀了朕?”
“这还不够吗?多少条人命为你一人私心歹念而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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