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 忘情 (第2/3页)
过,二二得四——
酒、色、财、气。
又是一剑,四面八方,琴棋书画,刀枪剑戟。
一剑,一剑,又一剑,斩得丝竹靡靡,活色生香隐现,斩得流水潺潺,秀发**香肌;一剑,一剑,又一剑,斩得推杯换盏,恍见形骸放浪,斩得玉石俱焚,妖魔鬼怪现身;一剑,一剑,又一剑,弹指百剑千剑,斩得血肉横飞,化作乌烟瘴气,一剑,一剑,又一剑,刹那千剑万剑,斩得支离破碎,不复白日青天!
方殷忽止。
这一剑,有如红尘之纷乱,数不尽也斩不完。
而剑未至。
公子犹未出剑,此时仍为蓄势,犹如水满自溢,只待自然而然——
此时之斩,不过助兴,火上浇油,推波助澜,有若箭在弦上,有若女**男欢,公子还在忍耐,公子还在等待——
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强行打断。
可是方殷已然找不见了公子,只见一剑一剑一剑,宛若真实,宛若梦幻,那是一境一境一境,光怪陆离,生灭变幻。
物至究极,已然入道,自极乐之剑伊始,乃至忘情,直至问心,是为真正超凡脱俗的三剑。
方殷身陷,剑境之中。
终有一刻,**的洪流会将道德设下的堤坝冲破,终有一刻,肆虐的野火会将世俗所谓的天理吞没,枉死、贵生、足历、寡闻、极乐,这一剑是升华,这一剑是超脱,这一剑只以短短一时便就斩尽了一生一世,这一剑提起已是至高落下仍是无上物已尽格可以论道——
剑落!
举头三尺,有神明!
及顶三寸,方殷出剑——
祇畏神明,敬惟慎独,对以极乐应以慎独,这一剑名曰:慎独。
——第五页画一条鱼,一张白纸只一条鱼,寥寥几笔,丑若顽童涂鸦。
鱼是千万之一,形似鱼,便是鱼。
不过所见,定格。
千万之一,只择其一,何以?
莫贪,慎独。
头顶剑落。
眼前一足,方殷便就刺向那一足,足尖。
剑落,公子落。
方殷落,沉没。
这一剑方殷使来是轻松至极,不过顺势而为,完全自由落体:“扑通!”
公子有心,方殷无意,这一剑便就劈了一个空:“哎呀。”
众人:“!?”
须臾风平浪静,湖中独坐一人,脱鞋,脱袜。
看脚,趾头。
看一时,旁边无声无息,冒出一头:“慕容,你流血了。”
这就是方道士,只贪蝇头小利,专攻细枝末节:“痛吗?痛吗?哈哈哈哈!痒吗?痒吗?哈哈哈哈!”
这是一个小人,公子不作理会,只笑道:“如若不履弱水,如何应对?”
方道士爬上水面,嘻笑道:“自是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正如此,极乐之剑,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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