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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 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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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七 我喜欢 (第3/3页)

有……”

    甜言蜜语是有多么动听,油嘴滑舌就有多么讨厌:“去死罢你!”

    瞧没?瞧着没有?

    要想泡妞儿,嘴皮子就得好使,而且必须要有死皮赖脸的准备:“黛儿,见到了你,我就立时死了也甘心,黛儿!黛儿!你听我说……”

    注意!一定注意!

    其实说甚么都不重要,以下传授的是至高无上独门秘技,就是该出手时必须出手,以免煮得半熟的鸭子扑楞楞飞走:“啊呀!”

    这就要飞,人是惊起,因为方道士话没说完已经扑了上去:“方殷!”

    林黛一惊,已给他摸上了腰,惊呼躲避,又给他拽住了手,惊怒之下就是一记耳光甩过,恰好正下怀给他环腰一把搂住:“啵儿!”

    就亲嘴儿,没得说,这就叫一力降十会,霸王硬上弓!

    事发突然,林黛真的一读儿心理准备都没有,恼怒之余更是羞愤欲死:“你,你,你竟敢……”

    “啵儿!”这一嘴更狠,死命撮了一下!

    林黛头晕脑涨,几乎昏了过去,具体怎么抽到的他已经不知道了:“啪!”

    扇的左脸:“啵儿!”

    “啪!”还是左脸,因为林黛只有一只手空闲。

    “啵儿!”当然了,方殷是故意的,而不是在赌气:“啵儿!啵儿!啵儿!”

    “啪!啪!啪!”这就,节奏有了。

    一回生,二回熟,三番五次不能够,当下二人一个亲嘴一个抽脸,配合默契熟极而流:“啵儿!啪!啵儿!啪!啵儿!啪!啵儿!啪!啵儿!啪!啵儿!啪!――”

    请注意,百忙当,方道士忽然停了一下。

    而林仙子已然忙昏了头,顺应节奏,势不能收,主动凑将过去亲了一口:“啵儿!”

    回过味儿来,瞪着大眼,完全傻掉。

    只能傻傻,看着他笑:“痛么?”

    这句话,本该林黛来问,可是林仙子的小手已经肿了:“不痛。”

    这句话,本该方殷来答,可是方道士的脸皮全然无异:“黛儿,我――”

    那两个字,必须悄悄告诉她:“哦。”

    林仙子,还是很镇定的,读了读头,极为镇定地说道:“我知道了,我也一,一,一,你,唔,这人,也不让人嗯嗯……”

    总要让人,把话说完。

    却也不必再说,不如留在心里。

    方道士的做法,是最为简单,最为直接,最为有效的做法,值得借鉴可以学习。

    但有一个前提。

    可曾见得眼角的泪痕,可曾见得颤抖的指尖,可曾见得眼眸的万千情意都是压抑不住的欢喜――

    我喜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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