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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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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第2/3页)

   “不要管什么修灵修妖。我们把文字忘记。你看,我在这里。我是生命啊。”曼殊道。

    穆甃就是这样归化了曼殊一伙,负责的是生命研究。

    她的消失,跟涸谷郡的归降一样,被视为耻辱的典型。

    而另一个跟妖魔打了大胜战的王者,就被作为英雄典型、大吹大捧了。

    那是辉王。

    辉王的经历很传奇。他少年的时候,曾经被同门诬陷,以至于要受极刑。他一副乖乖受死的模样,以至于行刑者看他这么乖,有些不忍,手顿了顿。结果被他抓住机会,立毙行刑者,逃了出去!

    从一个逃亡者,一路干到王者,他的经历极度强悍,难怪可以跟曼殊领导的妖魔硬撼,面对被挟持的灵民也不管不顾,终于打了胜战。

    他持一把锯刃血刀,斩杀无数妖魔,取得了大大小小多少次胜战啊!曼殊这边的人也不能不承认他能打!修灵者们更是尊称他为“战神”。

    他的辉王山,是乱世中难得的和平。

    有个男人在他的辉王山下,开了个小酒馆。

    很多年前,这个男人是个猎人,在一个花林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解决掉了那一窝兽。

    兽们体态憨厚,背上披着长长的鬣毛,名为鬣猪,很是凶残,拱几个人吃就跟拱几个萝卜似的,毫无压力。男人有狩猎的本领,接到求助,义不容辞接受下来,但也备加小心,做了万全的准备,才以闪电的速度发动。兽们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送进了辉王绝尊阵中。阵门一闭合,七七四十九日,里头的生物必化为脓血。

    男人长出了一口气,从怀中取出一只石头打的小香炉,试试风向,安置了,捻出一撮安魂香点燃。他打坐在旁,念完一卷镇阵安魂的经咒,睁开双眼,看着面前一片花海。

    在这样凶残的鬣猪窝边,竟然有这样一片花海,真叫人诧异。花树半人多高,枝干虬劲,有花无叶,花形如莲,大小正好可以托在手掌上,颜色是天意秋初的深青,到了瓣梢,转为温柔的丁香紫。乍一闻,仿佛没有香气,坐久了,才觉出空气中满满凝净的澄香,为一切俗香所不及,也亏得舒缓仁和的安魂香,才能与它相辅相成,不至于冲撞了它。

    男人在书中见过这种花,名为阿阎修利,能超脱众苦,世间难得一见,更别说开成一片海了,难道是有人种的?花海内外却不见一点人迹,除了鬣猪们的窝舍,已经被辉王绝尊阵碾成一片废墟了——

    废墟里忽然有动静。

    男人手掌一翻,一柄宝刀自动出现在他掌心。那刀是暗红色,如千年的血凝成,刀背浑厚,刀刃却残缺如锯。他目注废墟。

    一块石头被顶开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探出来,比阿阎修利的花儿还小。那双黑漉漉的眼睛,好像还没有睡醒,迷迷登登的对着男人看了一会儿。

    这是一只幼兽。它眼睛里映出男人的样子,是位不修边幅的大叔,须发那么旺盛,几乎把整张脸全遮住了。

    男人对着幼兽呆了一会儿。幼兽蹒跚举步,向他走来,抬起软软的爪子,拨动他的衣襟,张开没牙的小嘴,咿唔连声,竟然向他乞食。

    男人还没搞清楚状况。幼兽已经伸出嫩红的舌头,小心的舔了一下他的手指,大概觉得味道还不错,就一口含进嘴里,咬不动,急得“咿唔”连叫,晶莹的口水顺着他手指淌下来。

    “好吧,”男人想,“带它回去,把它训练成一只猎犬什么的……也好。”

    他把这只小东西带回来,可惜训练不成。她只会“咿唔、咿唔”的卖萌,所以他给她取名为瑛瑛。

    喏,有次训练是拿东西丢得远远的叫瑛瑛找回来。瑛瑛愤然拒绝:“难道我是狗吗?”

    有次他想训练瑛瑛爬高,瑛瑛很受困扰:“你当我是猴吗?”

    有次他竟然还想叫瑛瑛学习用嘴接发飞镖的技巧,瑛瑛终于叔可忍婶不可忍,拍案而起:“我是猪吗?什么都吃!”

    再以后,他查了很多书,忽然对着她哭起来,再也不逼她学这个学那个了……

    结果后来他没有牵犬出猎,倒是开了一家小酒馆,就开在辉王山边上,占的地段很偏僻,摆出一副与世无争的谦虚姿态。有句老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家酒馆的酒酿得也不怎么样,不过男人剃了胡子之后,露出本来面目,这模样实在生得太俊,所以捧场的还是很多。一个丫头红着脸来买一缸酒,已经够很久开销了。瑛瑛整理着酒坛上的价目牌:唔,本店的酒确实卖得贵了一点。

    ——对了,瑛瑛是本店的酒童。

    老板生得俊眉星目、丰姿倾城,瑛瑛却生得含含糊糊的,像只随便搓了搓就凑数拿出来卖的汤团。

    “酒老板!”带笑的清脆声音,有位贵客登门。

    瑛瑛的团子脸又往下垮了垮。

    “怎么了?”客人随手就拧瑛瑛的脸。

    “司小姐请自重!”瑛瑛往后跳开。

    这位司寒萼,青丝丰盈,瓜子脸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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