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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七章 豪右尚困于权斗,黔首何堪于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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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零七章 豪右尚困于权斗,黔首何堪于苛政 (第2/3页)

键是吴善言对此事,几乎完全不知情,全都是吴善言的师爷居中斡旋,就把事情办的妥妥当当。

    蔡氏女为何被杀?

    因为她撞见了她的丈夫整日里跟婆婆偷情。

    这话有点绕,但事实的确如此,缇骑查到的时候,也是惊骇无比。

    这徐氏是德清豪奢户,但是上一任家主徐天华,也不知道是做了什么孽,膝下无子无女,绝了嗣,徐天华还是独苗一个,只好从旁支过继了一个远房侄子过来,这个侄子名叫徐敦成。

    旁直入大宗,就会出现各种奇怪的问题。

    徐天华老了,仍然对生孩子念念不忘,哪怕是生个闺女,招人入赘也行,为此徐天华纳了十几房的妾室,但最终是一无所获皆是徒劳。

    这过继来的侄子徐敦成,起初也是乖巧懂事,但很快徐敦成就发现自己在德清县的地界,可以无法无天,没人能奈何他分毫。

    过继的侄子,想找个门当户对的正妻,有些困难,徐天华也是操碎了心,给了蔡家八十顷地,把蔡家的女儿娶回了家门。

    徐天华老了,为了生孩子纳了十几房妾室,这十几房妾室知道自己生不出来,徐天华一死,她们这些妾室都要被赶出家门。

    为了能留在徐家,那真的是煞费苦心,其中就有一个手腕高超的倪氏,把这侄子徐敦成拿的死死的。

    倪氏生性风流,水性杨花,徐天华不行,倪氏就从府外找了个壮汉,想怀个孩子,结果壮汉辛苦了几个月,也是没有结果。

    倪氏一不做二不休,就把过继的侄子,尚且只有十四岁的徐敦成给拿下了。

    那会儿徐敦成才十四岁,血气方刚,哪里受得了这种引诱?

    就这样,二人没羞没臊的过了两年,徐敦成大婚时候,倪氏也成了徐天华的继室,算是当家主母了。

    继室是正妻死后续弦,蔡氏女嫁到了徐家后,要叫倪氏为婆婆,即便是这个婆婆大不了徐敦成几岁。

    蔡氏女嫁过来三个月,就撞破了丈夫和婆婆的奸情后,蔡氏女可是大家闺秀,立刻告诉了公公徐天华,而且带着丫鬟就准备回娘家去。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要是传出去,蔡徐两家的脸都要丢尽了。

    蔡氏女完全没料到,徐天华、徐敦成、倪氏一不做二不休,把她直接毒死了,

    徐天华老了,他也没个后人,唯一的念想,也就是他们老徐家的名声了;

    徐敦成和倪氏狼狈为奸,联手杀死了蔡氏女和蔡氏女丫鬟桂香,徐天华视而不见,还帮着善后,徐天华不仅让人埋了尸骨,还贿赂了吴善言的师爷,把案子办成了铁案。

    徐天华在万历十五年枉死,他没想到,做了一辈子对手的蔡正平,能够为了女儿的冤死,奔波那么些年,死咬着不放。

    徐天华更没想到,自己居然死在了过继的儿子徐敦成手里。

    徐敦成也想不到,蔡正平死了,蔡树常仍然揪着不放,就是要寻个公道。

    朱翊钧颇为感慨的说道:“蔡正平就信一个道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看不到尸首,那一定有问题。”

    “事情不断发展,蔡正平心中的亏欠也越来越深,临死前终于松口,让儿子蔡树常听从政令还田,最后为女儿伸冤一次,蔡正平临死都觉得是为了那八十顷的田,害得女儿如此田地。”

    蔡正平临死都不肯放过此事,原因很多,肯定是觉得亏欠女儿,其次就是两家相争,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朕都没想到,蔡氏一个半县之家,蔡正平弟弟蔡正通还是当朝佥都御史,正四品的京官,家里唯一掌上明珠死了十年后的今天,才让冤案昭雪。”朱翊钧看着案卷,对着侯于赵和阎士选说道。

    蔡正通是四品京官不假,可是县官不如现管,蔡正通写信给吴善言,吴善言做了处置,但等于没做。

    “这徐敦成是脑子缺根弦吗?他这样的家世,什么样的女子寻不到?居然事事都听这个倪氏的?若是当初年少轻狂、不谙世事,这都多大了,还跟那倪氏厮混在一起,不知羞耻!”

    “倪氏让他杀人他就杀人,倪氏让他贿赂他就贿赂,倪氏让他把徐天华做掉,他就做了?!”阎士选完全没料到是如此真相!

    那徐天华的死,也是徐敦成做的,自从蔡氏女死后,倪氏干脆就和徐敦成整日厮混在一起。

    徐天华不闻不问,但暗地里,打算偷偷再过继一个,几事不密则害成,这事儿,居然被倪氏知晓,倪氏惊惧难安,三两句话,就把徐敦成说服,徐敦成一不做二不休,把徐天华也溺死了。

    徐敦成这种狠人,手里已经有了三条命案,居然没把倪氏杀了一了百了,还跟倪氏生了一儿一女,实在是让阎士选下巴都要惊掉了。

    朱翊钧看着卷宗说道:“徐敦成、倪氏其罪有三。”

    “其一谋杀,《大明律·刑律·人命》定:谋杀祖父母、父母及夫者,凌迟处死;谋杀他人者,斩。徐敦成、倪氏二人联手,杀蔡氏女、桂香、徐天华三人,毒杀、窒息、溺毙,手段极其残忍,情节之恶劣,人神共弃。”

    “其二通奸,《大明律·刑律·犯奸》定: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徐敦成与倪氏和奸,其系一家,罪加一等,论罪当斩。”

    “其三贿赂,《大明律·刑律·诈伪》定:官吏受财枉法者,计赃论罪,至八十贯者绞。吴善言、湖州知府、杭州知府、吴善言师爷及涉案官吏,受贿伪造尸检结果,已死不论,其余皆绞。”

    “徐敦成、倪氏二人,凌迟处死,徐氏、倪氏家人佣奴知情不报,杖一百,流放金池。”

    朱翊钧在案件调查清楚后,做出了判罚。

    这里面,湖州府、德清、武康之前涉案官吏,皆要追责。

    凌迟就是凌迟,不是送解刳院,解刳院已经不接受大明人了,标本主要来自于倭奴。

    这个案子影响极其恶劣,朱翊钧对其家人进行了连坐,尤其是徐敦成和倪氏本家亲戚,也都流放金池总督府的处罚,因为他们也是涉案之人,贿赂这么多的官员,可不是什么倪氏和徐敦成两个人能做成的。

    其实这个案子里,德清县官吏罪孽最是深重,湖州知府、武康县、杭州知府,主要是为德清县擦屁股,官官相护这种事,在官场上,是最常见不过的现象。

    朱翊钧朱批;徐敦成弑父淫长,倪氏悖伦助恶,合谋戕害三命,贿吏蔽天。依《大明律》,凌迟枭示,家产没官。余犯绞决,以正纲常。

    他对着两位臣工说道:“此案既是个人之恶,亦是社会矛盾的缩影:司法腐败、伦理崩坏、豪强横行、法律失效。如果朕是浙江势要,朕也要问,王法何在,圣上何在?”

    “虽然处以徐敦成与倪氏的极刑,处以各级枉法官吏绞刑,但不过是亡羊补牢罢了,若制度痼疾不除,类似悲剧仍将重演。”

    “纲常崩而天理隐,豪右尚困于权斗,黔首何堪于苛政?”

    朱翊钧对这个案子,思考不仅仅局限于案子之上,之所以要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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