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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章 宾主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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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四十章 宾主尽欢 (第2/3页)

麦迪逊为什么突然想要尝试辣味食物?

    还不是因为她喜欢的男孩子无辣不欢吗?

    “所以,现在我喜欢吃辣了。”看着经理人默默地把手里的黄瓜条掰断,麦迪逊清清嗓子,接着说道,“虽然我现在还不能去挑战极限,但我愿意尝试任何事情。”

    “也许我们应该试着联系一下Hot Ones,宥真,我上那个节目的话应该会很有趣。”

    “让我们看看接下来的日程安排是怎样的吧。”麦蒂夹枪带棒,所以宥真也含沙射影,“有些粉丝希望看到名人在节目中出丑,但我不确定这是否是我们想在专辑发行前给粉丝们看到的东西。”

    “但没人知道会发生什么呀,也许我能搞得定呢?”

    “绝大部分上过节目的人都是眼泪和鼻涕一起流。”

    “也许我会是例外。”

    “那就看看吧。”

    “看看就看看。”

    简短但是连韩易都能听出火药味的交锋之后,艺人与她的经理人双双陷入了沉默。一个消灭着黄瓜条,一个蹂躏着辣薯条。处于风暴中心的亿万富豪连气都不敢喘得大声了,只能摆出一副全神贯注的川菜仙人模样,看似心无旁骛地料理着手头的两道菜。

    幸好,厨房里不是一直都只有他们三个人。洛莉安时不时要进来看看她的炖菜,特蕾西也有正在烘焙的甜品,和需要摆放的冷盘。当然,对于今晚的家宴没有什么实际贡献的罗伯特,为了展现自己作为“一家之主”的热情好客,也会偶尔溜达到厨房里,跟韩易聊聊天,问他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要不要喝点什么东西。

    有比尔一家在,韩易、宥真与麦蒂之间的气氛,才不至于变得太过微妙而难以维持。

    从第一粒花生米下锅油炸开始,与传统犹太洁食完全不同的烹饪声响,就吸引了洛莉安的注意力。老太太抄着手站在韩易身后,饶有兴味地看着他操作着平日里一般被用来做土豆煎饼(Latkes)和煎炸肉排(Schnitzel)的平底锅。花生米炸至金黄后盛出备用,再下花椒和干辣椒炒香,两种代表蜀地的辛香料于锅中交融汇集,不分彼此,激出袅袅升起的白烟,将这股特殊的香味铺满了整个厨房,甚至向外溢了出去。

    “唔,这股味道。”洛莉安被逼得向后退了两步,“闻上去好像会很辣的样子。”

    “其实一点也不辣。”韩易转头看了老太太一眼,笑道,“这道菜里面选择的干辣椒,都没有什么辣味,只是为了提香而已……增加整道菜的复合口味。”

    “花椒呢?我没吃过,但听说可以让你整个口腔都失去感知。”

    “我放得不多,哪怕是没有吃过花椒的人,只要不直接把这些小家伙放进嘴里,其实也不会感觉到什么异常……当然,仅限于这道菜。”

    待到韩易把鸡腿丁放进锅里的时候,特蕾西也来凑热闹了。

    “我知道你们以前都吃过宫保鸡丁,但是相信我,跟锅里的这一道比来,那些只能被称作是酸甜酱炒鸡肉而已。”韩易一边用自己从大中华超市买的铲子扒拉着锅里的鸡丁,一边在没人提问的情况下硬要显摆他粗浅的中餐知识,“绝大多数……不,应该说所有的美式中餐厅,做宫保鸡丁的时候,用的都是鸡胸肉。但鸡胸肉没有那么入味,所以这样做出来的鸡丁就没有那种弹性和嫩滑度。鸡腿肉就不一样了,注意,在准备的时候,一定要保留鸡皮部分……”

    倒入调好的酱汁,在芡水帮助下炒至块干装盘前,就连罗伯特和瑞德都站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这盘宫保鸡丁。

    与他们在本地中餐馆见惯的、裹着厚重橘红色酱汁的“Kung Pao Chicken”截然不同,韩易手下这道菜,呈现出一种更为深沉而富有层次感的琥珀色。鸡腿丁因为保留了鸡皮,在热油的洗礼下,边缘微微卷曲,透出金黄焦脆的质感,而肉质本身却在快速的滑炒中保持了极致的嫩滑。粉嫩的鸡肉块与焦黄的鸡皮形成诱人的对比。

    空气中弥漫的,不再是单一甜酸味,而是一种复合的、撩人食欲的香气。那是高温煸炒后干辣椒的醇厚焦香,带着一丝丝不容忽视的侵略性,却又被某种柔和的基调所包裹。花椒的麻香若隐若现,像捉迷藏般在鼻尖跳跃,勾引着味蕾的好奇。炒熟的花生米均匀地散布其间,红亮的花生衣在金黄的鸡丁和深色的辣椒段映衬下,显得格外饱满精神。

    “哇噢,这闻起来真的……”罗伯特吸吸鼻子,赞叹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股气味。”

    “This is exactly what they called‘wok’。”韩易双手叉腰,很是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如是回答道。事实的确如此,中餐最关键的,就是外国人不太明了的“wok”——那股锅气,一种只有猛火快攻才能赋予食物的灵魂,它让所有的香气分子都活跃起来,热烈地宣告着这道菜的新鲜出炉。

    等不到开饭,急着炫耀的韩易,给急着品尝的大家一人发了一双筷子,然后学投毒之后等着别人夸奖的黄小厨,嘴角含笑,悠然自得地抄手站在一边。

    众人的反应没有令他失望,毕竟他跟连豆角都炒不熟的门外汉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虽然会做的菜不多,但宫保鸡丁却能算得上是他最拿手的压轴好戏。不仅擅长做,而且喜欢吃。作为成都人,韩易已经修炼到了一种境界——一盘宫保鸡丁端上桌,不需要闻味道,只用看一下酱汁的颜色和鸡丁的形态,他就能大致判断出它美味与否。

    这是需要多年潜心钻研才能达到的火候。

    就像捏着鼻子也能尝出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区别一样,都是用无数卡路里换来的技能。

    “你做饭怎么这么好吃!”

    宥真眼睛亮得像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或者是发现了猫薄荷的银渐层,小声用中文说道。

    “以前怎么不做呢?”

    “家里养了俩厨师,洛杉矶还有那么多馆子,我再做饭,就有点冒昧了吧。”

    “我不管。”宥真撒娇,“回洛杉矶我也要吃,你做给我吃。”

    “好好好。”

    “我宣布——”麦蒂也凑了过来,大声用英文宣告,“我要去你家买一整年的餐食计划,就为了每天能吃到这盘鸡。”

    “算我一个。”罗伯特咽下一块鸡肉,马上又用筷子戳起另外一块。没错,他确实是一家寿司餐厅的联合创始人,平时对于筷子的使用也不算陌生,但毕竟是美国人,到了手跟不上嘴巴的情急时刻,还是下意识地会直接拿筷子戳进肉里,当签子使用,“天呐,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宫保鸡丁了。”

    美国人——或者说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居民——都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只能接受自己国家的食物,觉得汉堡王的双层皇堡和达美乐的腊肠披萨是比法式煎牛排或者台州家烧大黄鱼美味百倍千倍的东西。而另一种,则对任意一个菜系都抱有包容心与好奇心,只要是好吃的东西,都愿意去尝试、去喜欢。

    作为犹太人的比尔一家,毫无疑问属于后者。

    于是,一个小时之后,这份韩易已经特意把份量做得很大的宫保鸡丁,成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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