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三件事整顿吏治 (第2/3页)
是急事,哪一件不需要银子?”
“他们多收上一点银子,朝廷就能多做几件事,多救活几个灾民。朕当然要以增加岁入为先。”
“再说这与民争利,户部的公文写得明明白白,无论是合营制度还是供销制度,全无强迫,完全是合作共赢。”
“各级地方官守土有责,应当严明风评,平日里便对州府、县城里的生员、乡宦讲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如果有人硬要生事,那也该让他们明白大明律可不是摆设。”
“如果不能做到,那也不要指望自己有什么前途了。”
文选司郎中点头称是,连忙记下。
“第二件事,就是未来各地方官,原则上必须在各地区间轮换。在江南、湖广、河南、四川这些地方任职超过十年的官员,要么去西北和辽东,要么就去西南。”
“朕不管他们有多大的背景。在吏部,只有朕的规矩才是规矩。想要安逸,就不要前途,想要前途,就不要想安逸。”
崇祯知道,即使这样安排,也有许多人不愿离开安乐乡,甘愿以低品级原地养老。
不过他无所谓,就是要那些有野心的人去填充大明最艰苦的岗位,他才能优中选优,提拔出治世能臣。
他又补充道,“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大学士找上你,你就把朕的这番话直接讲给他们听。如果他们还是纠缠,你就把他们的名字告诉东厂,朕会责成锦衣卫从严从速办理。”
文选司郎中边听边心里发苦。
崇祯似有所察觉,温言抚慰道,
“你也不要有心理负担,只要入了吏部,就是朕的人。”
“朕已经告诉司礼监,对于吏部文选司、考功司的郎中,日后无论是他们升任侍郎,还是外放了布政使,只要不犯欺君罔上、悖逆人伦、伤人姓名之大罪,一切弹劾,全部留中不发。”
在场众人无不心神震动,这种保证,无疑比洪武的免死金牌还要值钱。
毕竟洪武可是处死过曾经发给免死金牌的功臣的。
崇祯不顾他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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