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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宋明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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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章 宋明财政 (第2/3页)



    洪武初年,盐政实施的是开中法,就是国家并不直接从盐专卖中获利,而是把盐引,也就是从盐场领取官盐贩卖的凭证分配给各个边镇。

    盐引在各个边镇手中,就相当于真金白银,因为商人有了盐引可以将食盐在任何一地发卖。

    受到盐引的诱惑,商人会主动携带粮食、丝棉、麦豆、银两这些军需用品前往边镇交易。

    这种制度的好处显而易见,盐引本身都有定额,运输途中也不易发生丢失或损耗。大大简约了运输饷银送边,边镇再换成物资的费用。

    简而言之就是不给中间商赚差价,边镇和商人可以按盐与实物价格比例直接交易。

    但是自明朝中期开始,这一制度便发生败坏。

    首先是边镇军官自己动歪脑筋,比如隆庆帝时,宣大总督王崇古是山西蒲州豪族,结果他自己的弟弟就是大盐商。

    显然盐引到了王崇古手里,有多少能给宣大边军,有多少落入他自己口袋,就很难说得清了。

    其次则是大量皇亲国戚,在发现这盐引能变成真金白银后,就不停找机会向皇上和朝廷索要。

    权贵每得一张盐引,便可坐收高利。“一引白得银六钱,积而千引,则坐致六百金,万引可得六千金”。

    而这些钱,原本都应该是边军的军饷。

    最后则是皇帝身边的宦官。

    历史上,万历、天启、崇祯都派遣宦官到两淮盐场,希望以此据实掌控食盐产量,提高盐政收入。

    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恰好就是他们最信任的这些宦官,在任上要么徇私低价出售盐引,要么以此作为人情,讨好外戚勋贵。

    有些现代阉党对此一直不服,认为是文官刻意败坏了宦官的“清誉”。

    按照他们的理论,宦官离皇上最近,除了宫里无依无靠,对皇上最为忠诚。

    实际上,宦官除非孤儿出身,一般也有侄子外甥,也指望家里人给自己养老。

    同时宦官也不可能没有个人私欲,东汉十常侍鼓动汉灵帝卖官,结果自己个个都变成了巨富,这中间谁做了中间商赚差价一目了然。

    更不用说刘瑾、魏忠贤这些大富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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