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生意人的心事 (第3/3页)
子是自己的亲骨肉的。无论是从长相,还是从孩子的性格特征看,这孩子都是他姚大保的幼年版,也可以说是精装版,因为姚大保的幼年是穷困的,而这个孩子的幼年却是幸福的,想要什么,姚大保都会舍得的。姚大保想,你赵二妹想离婚那就离婚好了,你赵二妹做你的城里人就行了,其他的你就别想了,只能是人财两空了。
赵二妹知道,自己离婚的结果可能是人财两空,她知道姚大保这几年赚了有几十万,但却没想到过会有上百万。她对姚大保赚的那些钱也根本没有兴趣,她有自己的双手,有自己争取来的工作,她不稀罕别人的钱,但她希望孩子能归自己抚养。
她咨询过律师,知道自己抚养子女的条件不如姚大保,法院可能不会把孩子判给她抚养,但她还是想要和他争一争,因为孩子毕竟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是自己这一生都难以割舍的亲生骨肉。
姚大保是做生意的,在子女抚养权争议上也打起了算盘,他也咨询过了律师,只要争取到抚养权,现在可以暂且不谈抚养费,以后可以看情况变化,再向对方追索抚养费。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争取到姚友金的抚养权,他可以暂时不要赵二妹承担子女抚养费,这样也可以给自己在法庭上多一点筹码。
双方对离婚都没有争议,一个是为了财产怕夜长梦多,一个是为了摆脱没有爱的生活要重获自由。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之子姚友金归被告姚大保抚养,原告不承担子女抚养费,原被告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厂里的姐妹都知道赵二妹起诉要离婚的事,离婚之前,都关心地给她出各种主意,想各种办法,无外乎是多争取一点财产而已。
女工们考虑问题本来就细心一些,那些经常和赵二妹在一起玩的同事知道了赵二妹离婚的结果后,笑话她说:“哪有你这样好说话的,孩子不要,财产也不要。”也有人说:“孩子要不要没关系,你自己生的,谁把他养大了都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他以后依然会认你这个亲娘的,带个孩子以后再婚反而是个累赘。”
更多的人是不理解地说她:“为什么财产也要放弃呢?你这是净身出户啊,有你这样傻的吗?”她却没有半点后悔,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她可以毫不犹豫地放弃过去的一切。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旧时的女性因为婚姻是不能自由的,个人也是难以独立的,嫁错了一个人,那就会受害一辈子,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现代的女性,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生活,完全有个人独立的空间,嫁错了人也不是天大的事,也可以像做错了其他的任何事一样,选择放弃,选择离开,选择重新开始。这才是女性的真正的解放,也才是男女性别上的真正的平等。
赵二妹的第一次离婚很平静,平静的没有一丝波纹。像奔流不息的河水中扔进了一块石头,只听见河水的声响,石头却消失的无影无踪,她的这件平淡无奇的离婚案件,如同这个时代发生的无数普通人的故事一样,很快就被人遗忘了。
(第105章 单身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