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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无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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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章 无奈的选择 (第3/3页)



    利莉说出了自己咨询的真正的原因:“我知道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婚,但他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因为他知道若是主动提起离婚,必然会涉及自己的隐私,他怕亲朋好友和熟悉的同事提起这件事,让他无法承受别人的非议。我知道他的担忧,也理解他的担忧,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这件事又涉及他作为一个男人的人格尊严,所以他更看得特别重。如果出现他所担心的那种情况,他肯定会痛不欲生的,我们是商量好了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我现在想知道必须要走哪些程序,才能避免对他的伤害,可不可以直接以调解的方式结束这种婚姻关系。”

    东方思义点点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司法解释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将这方面的性失谐等归结为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的,对于经调解无效的也可以判决离婚。除了本人承认的这方面的功能障碍,其他的都要由法医对其进行鉴定,查明患病的原因和治愈的可能,对于难以治愈的,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判决离婚的前提是主张离婚的一方,要能举出完整的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你说你们是商量好的,如果他不否认自己在性方面的问题,并同意离婚,那么是可以调解离婚的。从保护个人隐私的角度,可以在离婚调解书中只写明因夫妻感情已破裂,而不提具体的原因。”

    爱情是不能仅仅靠甜蜜的回忆来维持的,它需要双方不断地去创造,像构建童话中美丽的城堡;它需要不断地滋养,像花园里期待雨露的花苞;它是一根长春藤,只有不断地补充养分它才会不断地攀缘上升;它像在水中嬉戏的鱼儿,离开了水,就会在干涸的河床上被渐渐僵硬的淤泥掩埋,或者被岁月风干收藏;它又像一份长长的答卷,需要不停地去填写温馨的答案。

    对于一个期待成为母亲的女性是需要尊重的,犹如土地希望自己的岁月有美丽的鲜花和香甜的果实相伴一样,这种愿望是天经地义的,也是需要法律予以保护的。

    性是夫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爱之甘泉,缺少性的夫妻感情会像没有了水源的溪流逐渐干涸。性是夫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夫妻感情的催化剂,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夫妻在性方面关系出现严重问题,往往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使婚姻出现不可挽回的危机。

    (下期预告:  第45章   开启另一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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