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81章.无解的送子神眼,渡世圣鲲!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m.xvipxs.net
    第281章.无解的送子神眼,渡世圣鲲! (第1/3页)

    闻言。

    百花仙子也沉默了。

    这个道理她何尝不知道。

    她的确算计太阴星君成功。

    可太阴星君也有自己的谋划。

    与其说是被她算计成功。

    倒不如说是那位古老的大能是主动被算计成功。

    但她又有什么办法?

    道理她都明白。

    可她别无选择!

    现在已是最优的选项!

    一切都是更高存在的谋划。

    她们所有的众生本就是棋子。

    棋子,就要有身为棋子的觉悟。

    要发挥出棋子应有的作用。

    不然就唯有毁灭一途。

    至于为何能够笃定太阴星君能用得到她们……

    很简单。

    百花仙子可不相信。

    作为邻居。

    广寒宫和那位太阴星君会没发现广寒仙狱的发生的一切。

    而既然发现了,又选择放任。

    这种态度本身就是足以说明很多事情。

    但百花仙子对此也不是很在乎。

    被当成棋子又如何。

    那说明她还有用。

    若是连被当做棋子使用的资格都没有。

    那才是真的悲剧。

    只要能够报仇,能够光明正大的与她的孩子团聚。

    不!

    只要能让她的孩子可以光明正大的活在世上。

    而不是背负仙庭通缉犯的骂名。

    她从不惜万劫不复。

    北海。

    极阴之地。

    残存的邪魔皆龟缩于此。

    但和十年前的区别是,邪魔的数量锐减。

    当年一战许多身受重伤的邪魔最终还是没挨过来。

    十大邪魔里亮魔兽银灵子已经不知去向,战魔兽、桀魔兽等也纷纷因为伤势过重而进入沉睡。

    地魔兽更是枯坐十年,气息全无,杂质残存的邪魔俨然是生死不明。

    在这暗无天日的极阴之处,绝望的气息已悄悄蔓延。

    「都十年了,地魔兽大人还是没有气息,该不会……」

    「不可能!地魔兽大人可是我们邪魔中最为强大的存在,不可能会出事的!」

    「万一呢?」

    「万一……」

    「现在十位大人可里不只是地魔兽大人出现问题,亮魔兽大人不知所踪,其他八位大人也都陷入沉睡,如果连地魔兽大人也……那我们邪魔一族还有谁可以作为依靠?」

    「那若是地魔兽大人真的……你有办法?」

    「没有。」

    「没有?那你狗叫什么!」

    「但若是地魔兽大人真的遭遇不测,我们应该选拔新的领袖。」

    「哦,那怎么确定地魔兽大人的情况?」

    「自然是派人去查看?」

    「谁去?你?」

    「我当然不行,但依我之见,应该在族中选拔有志气的勇士。」

    「滚!」

    邪魔们偶尔也爆发争吵。

    但没有谁知道他们的前路在哪里。

    只能寄托于地魔兽不要出事。

    以及那八位沉睡的大邪魔快快醒来。

    而他们都不知道的是,他们此刻所说的每一句话,‘生死不明的地魔兽都没有错过。

    「桀桀桀桀……」

    「地魔兽啊,你听到了吗,这就是你想要

    拯救的族人。」

    「你可曾后悔?」

    「你如此尽心尽力保护他们,他们竟盼着你死?」

    「凭什么?」

    「我看你还是听我的吧,将他们都吞噬掉。」

    「弱者就要有为强者牺牲的准备,你若将他们都吞噬掉,定能修为大进。」

    心魔从不错过一丝一毫的机会。

    它声音随之在地魔兽脑海响彻。

    但地魔兽根本不为所动。

    论蛊惑。

    他是心魔的祖宗。

    除非他愿意,否则根本不可能被心魔蛊惑成功。

    所以……没错!

    地魔兽会被蛊惑成功修炼至邪法。

    根本就是他自己想修行了。

    被心魔蛊惑只是给自己找个从心的借口。

    而他这十年会处于这种看起来跟死了差不多的状态。

    就是因为修行至邪法导致。

    作为与至净法相对立的至邪法。

    其讲究的就是将生灵体内的善念排出。

    达到至邪至恶的境地,从而使得道行大涨,法力倍增。

    但这门功法修炼起来也有个副作用。

    那就是一旦开始修炼,那么在体内善念完全被排出之前,会进入一种类似假死的状态。

    所以要修炼此法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

    咳咳。

    这就有些扯远了。

    总之,对于此刻心魔的低语。

    地魔兽保持态度,我听,但就是不采纳。

    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xvipxs.net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